皇家线上官网(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节能网

熊跃辉、谷雪景:环保标准对环保产业的影响分析

   2015-06-24 《中国环境管理》2750
核心提示: 标准是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尺子,但其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行的力度和成效。标准执行到位,污染控制的预期目标才能实现,环保产业才有市场和用武之地。

摘要:环保标准是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技术依据,是开展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工作的有力抓手。环保产业是促进清洁生产和污染减排、实现达标排放的有效措施。环保标准对环保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是环保产业发展的动力,为环保产业挖掘潜能、拓宽空间、提供指导,同时又与环保产业相互依存。强化环保标准对环保产业的促进作用,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综合考虑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序推进环保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引言

标准是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尺子,但其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行的力度和成效。标准执行到位,污染控制的预期目标才能实现,环保产业才有市场和用武之地。

新常态下,我国环境保护也进入一个新态势,特别是新环保法实施,气水土三大战役打响,环保力度空前加大,摆在人们面前的环境问题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也是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问题,给环境标准的指导性、科学性、合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国家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的环境标准,是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技术依据,是开展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工作的有力抓手,也是环保产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动力源泉,也是环保产业市场的风向标,对环保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1、我国环保标准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1973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大会研究、讨论了我国的环境问题,并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法规性的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1973年11月17日我国发布了首个环境保护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成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起步的重要标志。

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环保标准的法律地位不断上升,标准类型和数量大幅度增加,标准体系不断健全。现行环保标准分为两级五类。一级是国家级环保标准,包括五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规范类标准、环境基础标准与标准制修订规范、管理规范类环保标准;二级是地方级环保标准,包括两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发布国家级环境保护标准1880项。其中,现行标准1642项。以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为主导、其他标准相配套的环保标准体系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污染治理技术进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2年2月29日,环境保护部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成为我国从以污染控制为导向的管理模式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重要标志。第二次全国环保科技大会提出环境保护“管理转型、科技先行”理念,以环保标准为统领,大力推进环保科技标准体系建设,进而引领和支撑环境管理转型。2013年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规定超标三倍判刑;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大大提升了环境执法力度,同时国务院先后出台的“气十条”、“水十条”等战略部署,对精细化管理保护环境和精准化治理环境污染明确了目标任务。这些都为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环保标准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良好契机。要实现水气两个“十条”的目标任务,就需要修制订近30多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2、环保标准对环保产业的影响

2014年4月23日,环境保护部发布《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相关产业状况公报》,调查结果显示,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产业总体规模显著扩大、产业结构深刻调整,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2011年与2004年相比,我国环境保护产品年销售收入增长了484.2%,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8.7%;环境保护服务年营业收入增长了546.3%,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0.5%;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年销售收入增长了151.2%,年平均增长速度至少为14%。

对于污染物排放企业,是否治理污染、污染治理到何等程度,都由国家排放标准说了算,实际上达标排放就是企业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因此,环境保护标准不仅是环保产业发展的风向标,还是环保产业发展的发动机。环境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有多严,治理污染的产业市场就有多大。标准促进了环境保护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体现在环保产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如水污染治理设备、大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备、环保监测分析仪器等;在促进环境保护服务产业发展方面,如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环境工程建设、生态修复与生态保护等;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方面,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三废”综合利用等。标准不仅是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的依据,也是排污企业和治理产业间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无形纽带。

2.1环保标准促进产业升级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

环境保护标准,特别是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红线,越过红线就是违法。通过标准来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倒逼企业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和管理手段降低排放,是国际上通用的有效方法。标准引领会逼出大量的市场空间,所谓“标准紧一紧,市场进一进”,就是标准机制的逼迫效应。

排放标准的修制订原则,主要是尽可能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实现排放限值技术的可达性以及经济上的合理性。随着污染治理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要求,涉及各行各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般三五年就得进行实质性修订。目前已有数百项国家环境标准进入制修订程序,近年来每年均有近百项新制修订的国家环保标准问世。2011年,环境保护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新标准大幅收紧污染物排放限值,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火电排放标准。新标准为污染减排提供重要支撑,有力地促进了总量控制污染物的减排。若能实现达标排放,2015年与2010年的排放量相比,火电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排放量将分别削减71%、51.2%和56%。新标准发布初始,火电企业纷纷表示难以达到标准要求。治理大气污染的环保企业不断推动技术进步,很快使烟气领域脱硫除尘程度达到燃气标准,使火电行业二氧化硫与烟尘实现近零或超低排放。更加严格的排放要求为大气污染治理产业的发展带来广阔前景,大幅增加了环保投入,促进了大气污染治产业的发展。

2014年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是继2011年《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之后,环境保护部针对燃煤污染再次发布具有重要影响的排放标准,已将燃煤锅炉作为治理灰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新标准收严了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根据初步测算,锅炉排放新标准实施后,将拉动3000多亿元污染治理市场。

2.2环保标准蕴藏环保产业市场潜能

环保产业要想取得长足发展,就应顺应环保标准要求,吃透环保标准的发展方向。充分利用环保标准提高污染排放要求的有利契机,激发先进治理技术、新型环保产品发展,推动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有效提升环保产业的技术水平。

近年发布的排放标准中均设置了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是基于世界上最先进的治理技术,规定了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旨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地区,以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为导向,执行特别排放限值。2013年3月,环境保护部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19个省区市的47个地级以上城市涉及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及燃煤工业锅炉的新建项目纳入特别排放限值进行管理,给这些区域、行业的污染治理技术和产品应用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例如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这47个城市钢铁行业“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钢铁烧结机的机头颗粒物排放要达到40毫克每立方米,机尾要达到20毫克每立方米。按照这个标准,河北境内80%以上的钢铁企业需要集中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一些致力于烟气污染治理的环保企业瞧准商机,自主开发烧结机脱硫除尘稳定达标技术,市场迅速扩大,收入稳定增长。

2.3环保标准为环保产业拓展市场空间

环保标准决定环保产业市场发展的空间。大量的环境监测规范类标准促进了多种监测技术的快速发展。环境监测是环保工作中十分重要的技术保障手段,是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为了保障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的有效实施,国家发布了大量的环境监测规范类标准,包括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2013和2014两年分别发布100余项、80余项,现行标准近1000项。标准覆盖面广,监测介质涵盖了水、气、土壤、固废,监测物质全面配套环境管理要求,且采用的技术先进,提高了方法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推进环境监测仪器的产业化和技术升级,加快环境监测技术成果转化。

2.4环保标准指导环保产业发展

现有环保标准大多是治理性标准,随着末端治理措施的不断到位,更多的减排空间将通过过程控制体现。针对源头控制的预防性环境标准将会加大力度,不断发布实施,这不仅能够促进预防为主的战略实施,也能指导或引导环保产业由末端治理向清洁工程与技术、资源化废物循环利用、低碳发展等领域发展。目前已经发布了大量的环境管理规范类环保标准,例如清洁生产类、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类、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类、工程技术规范类、技术政策类等。另外已经完成100余项环保技术文件的制修订工作,每年出台《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旨在引导和规范环保产业发展。

2014年4月17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首次披露全国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未来几年,我国修复产业将得到快速发展。长期以来,我国污染场地调查修复项目的管理和执行都处于无章可循的境地。2014年环保部发布场地系列标准,填补了污染场地环保标准的空白,有助于规范土壤地下水修复市场,推动修复产业健康发展。

目前,推进循环经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生产方式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已经达成共识。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堆肥、固体废物作为原料和燃料生产水泥、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再生有色金属利用等技术已经推广普及,但是如何防止资源循环利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二次环境污染问题,如何提高资源再循环利用效率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环保部发布了相关的排放标准,如新修订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发布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还制定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环保标准。上述标准对于指导和规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5环保标准与环保产业相互依存

环保产业是污染治理政策逼迫型产业。达标排放是产污企业必须遵守的法律底线,也是排污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排污企业为了履行责任,就必须采用污染治理技术、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污染治理,逼迫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兴起。同时,环保产业是环保标准有效实施的保障和技术手段,是改善环境质量的依赖性产业。为了确保环保标准有效实施,标准制订工作必须基于可行的治理技术、基于合理的技术经济成本,标准依赖环保产业的支撑和发展。

环保标准加严促进了环保产业发展,环保产业发展为环保标准进一步提升提供了基础。

3、强化环保标准对环保产业推动作用

尽管标准是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尺子,但其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行的力度和成效。当前,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频频暴露,全社会给予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空前,标准执行到位的要求越来越高,强度越来越在,这也给环保产业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环保产业是依赖于环境管理要求和环保法规有效实施而发展起来的产业。没有不断提高的环境管理要求,就没有环保产业发展的动力;没有环保法规和标准的有效实施,就没有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大量调查和研究结果表明,由于存在监测不到位、企业监测数据造假、排放监测方案不足以判定“连续达标排放”等问题,导致环保标准的实施效果不容乐观,污染减排效果低于达标排放预期,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环保产业的发展。强化环保标准对环保产业的推动作用,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综合考虑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序推进环保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进一步完善环保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法律基础,提高标准修制订工作水平。环保标准是依法制定和实施的技术法规,由于上位法未能及时满足环境管理工作的需求,导致环保标准工作有时“心有余力不足”。如土壤污染防或污染场地管理的上位法尚未出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也影响了场地修复系列标准的实施效果,使得一些在土壤修复与场地污染治理产业领域谋求市场发展的环保企业见效甚微。

进一步完善环保标准体系。环保标准特别是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红线,越过红线就是违法。通过标准来淘汰落后产能、倒逼环保产业发展是国际上通用的有效方法。“十三五”期间,应在推进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的同时,继续加强城镇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强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等重点污染物控制,收严排放控制要求,促进污染治理技术进步,拓展环保产业市场空间。

进一步提高环保标准的可操作性。有调研表明,由于国家、地方标准不断加严,新旧标准出台间隔时间较短,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连续升级改造,造成企业负担加重,一些治理技术的推广又跟不上,形成被动局面。需要加强标准制订的可操作性,加强环保技术创新与推广,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配套相对先进、可靠、工程造价合理、运行成本更低的治理技术,使企业在开展污染治理、实施治理工程时,减少投资风险,降低运行成本,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的影响。

进一步落实环保标准的有效实施,健全标准实施的管理手段。着力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执法监管制度、排放超标处罚等一系列实施环保标准的制度建设,以及加强基层环保部门监测等技术队伍、基本设施、仪器装备等能力建设,加大标准执行的力度,增强企业治污的压力,最大限度地释放环保产业的市场空间。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皇家线上官网(中国)有限公司
推荐图文
推荐皇家线上官网(中国)有限公司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