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加快全区科技服务业发展,宁夏自治区科技厅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基础上,结合全区实际,认真研究起草形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围绕研究设计服务、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和综合科技服务等9大任务,在全区层面部署科技服务业各项工作,力争到2020年,培育一批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形成4-5个产业聚集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达到8%左右,产业规模超过150亿元,成为促进科技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实施方案》提出银川国家高新区、石嘴山国家高新区、银川科技园、银川iBi育成中心、宁夏大学科技园、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等8个科技服务业集聚区为重点建设单位,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加快推进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市场机制、加大财税支持、拓宽资金渠道、加强人才培育、深化开放合作和推动示范应用等7个方面,确保方案落地实施,并对主要任务和建设重点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要求。
《实施方案》的实施,对加快全区科技服务业发展、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科技服务业新业态、提升科技服务业总体水平、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支撑重点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