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东潍坊市人民政府获悉:节能环保产业是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技术、装备和服务保障的产业。具有公益性强、产业面广、产业链长、产业关联度大、工程化应用特点突出、吸纳就业能力强等特点,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明显。为加快发展我市节能环保产业,抢占新兴产业高地,依据市委、市政府整体战略部署,结合专业咨询机构的研究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潍坊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
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以高效节能电动机、低排放燃气发动机及再制造柴油机、LED照明产品和水污染及空气污染治理等节能环保设备为主导,以城乡生活垃圾生态化利用等技术为引领,以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服务快速发展为支撑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截至2014年底,全市节能环保企业233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0亿元、利税82亿元、利润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6%、13.4%、11.8%。
(一)龙头企业发展迅速
1.节能领域有1家企业。山东开元电机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高效节能电动机,2012年入围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目录,目前累计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达1000MW,占全省惠民工程推广量的50%以上。
2.环保领域有2家企业。山东天维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拥有均相扩散渗析阴膜生产技术的企业,在化成箔行业酸性废水回收处理中的市场占有率超过80%,建有山东省荷电膜工程技术中心和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建有山东省水利科学院水处理中心和潍坊市高浓度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技术中心,目前拥有环保设备实用新型专利38项。
3.资源循环利用领域有3家企业。山东威能环保电源有限公司是废旧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处理和综合利用企业,目前正积极争取全国试点;潍坊金丝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采用自然法则,以厌氧发酵为主要技术路径,对城乡生活垃圾、种养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及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资源化处理,该技术居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广阔推广空间;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再制造、西港新能源、空气净化)2014年排放系统绿色改造及再制造产值达40亿元,目前行业内规模最大,再制造有限公司列入国家2015年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推广试点企业。
(二)产业集聚初具规模
1.潍坊节能环保产业园。占地68平方公里,在潍城区西部规划建设。目前,园区内已形成以潍坊国建高创科技有限公司、潍坊雷诺特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绿特空调系统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主的节能设备产业;以山东泰北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潍坊爱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主的环保设备制造产业;以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银河泊车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主的智能泊车产业链。产业园依托孵化器,已培养和转化5项节能环保成果,园区内组建了节能环保产业服务联盟。
2.诸城市节能环保产业基地。省经信委确定的首批省级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主要以开元公司的高效节能电动机,金昊三扬、贝特尔的固液分离、污水处理环保装备以及宏基工贸新型保温建材为特色,已发展节能环保企业39家,201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5亿元。
3.高密市节能环保产业基地。省经信委确定的第二批省级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主要以豪迈科技高效换热器、恒涛节能环保为特色的锅炉及周边设备、蓝天节能环保污水换热设备和节能服务为特色,已发展节能环保企业23家,201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7.8亿元。
(三)产业政策推动有力
充分利用上级财政扶持和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强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2014年争取上级财政扶持资金8400万元,相关企业享受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2.4亿元,有力地推动了我市钢铁、化工和建材等行业,由高能耗、高污染向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的转变。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充分利用水渣等冶炼废弃物和余热资源,生产水泥、高档保温材料等产品,在钢铁产业极度低迷的情况下,实现了逆势上扬。中国节能、中材集团及光大国际等大型企业也开始在我市投资布局。一批在建或拟建的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较强的后备力量。
二、潍坊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整体竞争力不强。突出表现在“一小一低”,一“小”即企业规模偏小,中小企业占96%,大型企业特别是具有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企业还不多,市场竞争力不强。一“低”即行业总体水平偏低,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从事高端设备制造的企业不多,大多属于一般加工制造企业,产品附加值较低。
(二)产业外向度不高。对外贸易规模小,21家主要节能环保企业中仅有5家企业涉及产品出口,平均出口量占销售总量比重不足10%,其中仅有1家节能环保外资企业。对外合作严重不足。
(三)本地市场自用率较低。我市企业实施的节能环保工程,主要从市外采购节能环保设备,本市节能环保设备生产企业域内市场开发不足。
(四)企业研发能力较弱。我市大多数节能环保企业,研发主要是外包给高校或科研机构,自身研发能力不强。
(五)产业空间布局分散。目前我市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度不高,产业特色需进一步强化。
(六)支撑要素尚不完善。在人才、技术、融资、市场拓展等方面都不能满足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前景
(一)形势和机遇
1.经济新常态给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带来良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国家和社会更加强调和重视节能减排,着力构建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过去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空间相对较大,现在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目前,我国能耗总量约占全球的1/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日本的8倍、欧盟的4.5倍,能耗投入产出低。实现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转型、建立可持续消费方式迫在眉睫,客观上要求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我市节能环保产业正处于从产品生产向装备和服务延伸,从外围向核心突破,从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的关键时期,节能环保产业爆发式发展的新阶段已经到来。
2.国内外产业转移使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壮大成为可能。国外节能环保产业转移加快,欧美等发达国家节能环保产业已步入产业成熟期,内部需求增速放缓,正大力拓展发展中国家等新兴市场。一线城市节能环保产业制造环节外迁趋势明显,一线城市受空间、成本、城市规划等制约,正积极寻求外部技术转化基地。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紧紧抓住国内国际环境的新变化、新特点,顺应世界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趋势,着眼于满足我市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两型社会的需要,加快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使之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和新兴支柱产业。
(二)发展思路及重点
以加速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为抓手,以示范工程和承载园区建设为重点,突出我市产业发展特色,建设技术资金平台,扩大内需市场,支持技术创新,强化政策引导,打造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强市。
(三)发展目标
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5亿元,增长16%以上。
2017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800亿元,比2013年翻一番。
2020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200亿元,培育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20家。
四、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主要措施
围绕节能环保产业的政策属性和跨产业属性,以企业为主体,完善政策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培育规范市场,突出自主创新,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成为新兴支柱产业。
(一)优化产业生态环境
准确把握“互联网+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方向性问题,对全领域全要素统筹考虑,科学系统规划,做好顶层设计。从产业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区域特色,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实施。
1.构建全市“互联网+节能环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根据产业特点和应用需求,加强相关部门协作,促进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资源整合,围绕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服务等方面,在潍坊节能环保产业园建设潍坊市“互联网+节能环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2015年,启动“智慧工业节能平台”建设,在全市5家企业开展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建立健全企业发展问题解决机制。完善企业问题直报制度。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对企业在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遇到的问题,通过直报制度及时与经信部门沟通衔接。建立问题解决机制。对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建立健全发改、经信、财政、国土、科技、人社、环保、金融等部门会商制度,确保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为企业创造最优最佳的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
3.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生产智能化。以高效节能装备、先进环保设备、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等为重点,大力推进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在节能环保产业生产领域的应用,引导广大用能企业、公共机构、节能环保服务公司等探索信息技术应用模式,探索建立优质、高效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模式。到2020年,建成1-2个要素集聚、政策创新、产业集中度高的国内领先的“互联网+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区,建成一批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培育一批节能环保产业互联网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做强做大龙头企业
立足我市节能环保产业现状,加快推动优势企业快速提升,积极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拓宽产业领域,提高产业层次。
1.山东开元电机有限公司。继续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开拓新的市场。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3.5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协调与西门子、施耐德等国际一流电机生产企业进行对接,争取合作机会。(牵头单位:市合作发展促进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诸城市政府)
(2)狠抓技术进步,研发稀土永磁电动机,形成生产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诸城市政府)
(3)巩固广东市场,拓展广西等新市场。(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诸城市政府)
(4)探索网上交易模式,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创新现有销售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诸城市政府)
2.山东天维膜技术有限公司。加快国家“863”科技计划膜产品产业化进程,2015年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00万元,利税1500万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滨海厂区年产10万平方米均相离子膜和500台电渗析设备生产线上半年建成投产,均相膜标准实验室达标运行。(牵头单位:滨海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2)扩散渗析阳膜及碱回收设备、均相膜电渗析装置完成中试,进入试生产;双极膜及水解离装置实现年内量产。(牵头单位:滨海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3)推荐公司系列膜产品列入省环渤海、蓝黄两区发展规划,争取获得发展扶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滨海开发区管委会)
(4)协调含酸、含碱、含盐废水产生企业和污水处理企业,达成意见,建设试验线,解决产品推广问题,助推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滨海开发区管委会)
3.山东威能环保电源有限公司。加快总投资34232万元的废旧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形成年回收处理锂电池约12亿Ah(含梯次利用寿命终结后再次回收量),包括铁锂电池7亿Ah,锰锂电池4亿Ah,三元电池1亿Ah,其中80%供梯次利用,利用容量约9.6亿Ah,可回收再生利用材料约3.45万吨/年,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7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推进一期项目建设进度,2015年主要推进该项目土建工程建设,力争完成设备招标采购。(牵头单位:寿光市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2)上半年完成股份制改革,力争下半年在新三板挂牌。(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寿光市政府)
(3)解决项目新增用电负荷。(牵头单位:潍坊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4.潍坊金丝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生活垃圾生态化利用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技术装备产业化进程,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用5-10年时间,打造百亿级产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6月份建成投运昌乐县日处理600吨生活垃圾项目。(牵头单位:昌乐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市政局)
(2)对生活垃圾生态化利用产品进行鉴定,解决产品市场准入问题并优先列入政府采购名单。(牵头单位:市市政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3)与山东大学合作,按照模块化生产、交钥匙工程模式,在全省、全国宣传推广,进一步拓展省内外市场,尽快占领生活垃圾处理市场。(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5.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西港新能源、再制造、空气净化)。确保燃气发动机扩产项目投产达效,完成“以旧换再”1600台试点推广任务,抓住2015年柴油机开始执行国Ⅳ排放标准的时机,力争空气净化主营业务收入增长50%以上,达到30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再制造发动机“以旧换再”推广试点实施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2)进一步加强曲轴、连杆、电控油泵、喷油器等零部件的修复技术研发,为零部件批量化修复提供技术保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3)加大研发力度、做好自主ECU的开发和验证工作,力争在2015年底实现小批量生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4)加强对服务系统的培训和管控工作,提高产品服务水平,2015年要实现主要部件故障率降低30%。(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园区集聚发展
按照“一主多副”的园区布局,突出特色,依托骨干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集聚区,迅速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
1.潍坊节能环保产业园。围绕孵化器建设、配套功能完善、招商项目引进、新兴业态培育,全力突破潍坊节能环保产业园。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以潍城经济开发区为核心,授权享受高新区优惠政策的优势。(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潍城区政府)
(2)在全市推广潍坊国建高创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管控技术,建成国家级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市政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潍城区政府)
(3)潍坊雷诺特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年产400 MW高效节能汽轮机项目投产达效,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牵头单位:潍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4)占地1200亩的中国大洋泊车产业基地,9个在建项目年内全部建成投产,完善配套功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牵头单位:潍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5)召开山东泰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脱硫脱硝脱汞一体化设备应用现场会,宣传、推介产品。(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潍城区政府)
(6)引进10个以上招商引资项目。(牵头单位:市合作发展促进局;配合单位:潍城区政府)
2.诸城市节能环保产业基地。立足诸城机械制造业良好基础,重点打造以高效节能装备和污染治理装备为特色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2015年力争节能环保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0亿元。(牵头单位:诸城市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打造占地1000亩的密州机电环保装备产业园,搞好园区规划,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推进高效节能电机的智能化提升、环保装备的工艺改进以及新能源装备的发展。
(2)以山东开元电机有限公司为龙头,加快发展高效节能电机产业,“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量达到70MW。
(3)推进山东贝特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型固液分离环保设备项目建设,形成年产1000台(套)大型固液分离装备能力。
(4)推动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脱硫除尘装备项目投产达效,达到年产脱硫除尘装备1500台(套)的生产规模。
(5)以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贝特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诸城市大正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大力发展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装备,达到年产污水、污泥处理装备2500台(套)的规模。
(6)山东开元电机有限公司争取列入国家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
(7)积极推动山东开元电机有限公司、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贝特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节能环保工艺设计、安装维护服务等业务,以制造服务化促进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以上。
3.高密市节能环保产业基地。重点打造占地1300公顷节能环保装备基地,初步形成规模,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7亿元;培育省级示范企业1 家,新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家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9%。(牵头单位:高密市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以山东孚日电机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龙头,加快发展高效节能电机产业,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量达到200MW。
(2)推动潍坊市明冠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形成年产38万台汽车涡轮增压器的生产能力。
(3)鼓励山东恒涛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山东蓝天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节能服务公司加强技术研发、服务创新,2015年实现节能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20%以上。
(4)以山东永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重点,提升对废钢等废旧金属的回收水平,废旧金属资源化利用,回收钢30万吨。
(5)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轮胎模具再制造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再制造磨具5200台套的生产能力。
(6)以山东蓝天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康达环保(高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山东恒阳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为重点,大力发展环保机械产品、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设备等产品。到2015年,达到年产污水处理设备1800台(套),多段中水回用装置950台(套)的生产规模。
(7)引进8个高新技术或服务业项目,引进1个博士后工作站或院士实验室。
(四)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充分发挥政府服务职能,围绕全市节能环保产业的科技研发、合作交流、市场营销和项目融资,重点打造四个平台:
1.国际技术交流平台。借助第三方咨询机构的对外投资网络,广泛对接欧美地区商会、协会和专业第三方机构,构建与欧美节能环保产业的沟通渠道。以与美中清洁技术中心的洽谈合作为突破口,推动建立潍坊市驻美招商机构、定期轮流举办中美能效企业对接和行业高峰论坛,同时在合建节能或清洁技术转移中心、合作设立产业基金等方面展开多方位合作,弥补我市在海外技术对接渠道的空白。2015年在前期对接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美中清洁技术中心与市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在我市设立中美清洁技术转移中心。(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潍城区政府)
2.国内领先园区、孵化器的交流合作平台。打造“一线城市总部、科研,潍坊转化、生产”的产业链布局,以潍坊节能环保产业园为重点合作承载园区,进一步加强与北京中关村科技园等一线城市领先产业园区的合作,按照2014年双方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其在潍设立分园,带动节能环保企业的集群式入驻;定期开展双方企业的对接,推动我市成为国内先进节能环保科研机构及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科技成果转化及转移基地。以潍坊市节能环保产业园孵化器为载体,加强与美国清洁能源孵化器、洛杉矶清洁技术孵化器为代表的海外节能环保孵化器的沟通与合作,在孵化器引入和共建、在孵企业对接等方面形成合作,通过海外孵化器合作,带动海外先进技术企业的集群式引入和在华技术转化。2015年充分对接商务部等国家部委资源,在北京成立全球节能技术与产品采购中心有限公司,作为市节能环保产业园运作国内外资源的前台,组织推介、招商等线上线下一体化推广活动,加快技术、资金及人才等各类资源向我市集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合作发展促进局,潍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3.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全市节能环保企业电子商务培训,帮助企业建立集线上产品展示、交易、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上线下联动(O2O)电子商务平台。引导中小企业依托成熟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宣传推广产品,扩展市场触角,提升线上交易规模。依托潍坊市节能环保产业园的线下展示中心,对产品、技术及成功服务案例进行全方位宣传和展示,与当地市场及国内外市场形成有效对接,提升区域市场份额。2015年推动10家以上的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4.企业融资平台。成立产业基金,市金融控股集团、当地龙头企业作为发起人,引导其他商业机构共同组建资金规模达20亿元的节能环保产业基金,委托专业基金团队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营,通过参股投资、帮助参股企业进行市场并购、资源整合以及培育上市等途径,实现对当地优秀企业的扶持。重点投向处于初创期、早中期的创新型节能环保企业。对新落户的节能环保企业,产业基金按项目注册资本金的5-10%投资参股;其终端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市金融控股集团设立的潍坊市节能环保产业基金,参与到节能环保专业孵化器的建设运营。(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依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围绕新兴产业特点,完善要素,提升节能环保产业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发展。
1.大力建设创新载体。鼓励我市高校及职业院校等开展节能环保学科、职业技能建设,探索建立“创业大学+教学点+实训基地”创业培训模式。支持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设节能环保领域国家、省市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院士工作站,大力推进我市节能环保领域创新载体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2.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专业孵化器建设,对中小节能环保企业提供技术研发、项目融资、产品检测、技术咨询、国际认证、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服务,降低中小企业研发创新成本。对中小节能环保企业提供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对企业品牌宣传推广、参加国际国内专业展会、科技创新项目等给予支持,降低中小企业创业成本。(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创新要素集聚。依托“百人计划”“鸢都学者”等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产学研资联盟及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鼓励建立专利池、专利联盟、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加快构建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聚集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六)扩大本市内需市场
1.推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严格执行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加大对节能环保产品技术的政府采购力度。建立潍坊本地节能环保先进技术与装备、产品推广应用定期调度机制,加大高效节能技术、先进环保技术和资源综合技术在本地市场的推广力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支持节能环保服务模式创新。积极培育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审核、节能低碳认证、碳排放核查等第三方机构,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支持发展再制造服务,建立完善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用好我市通过国家审核的39家节能服务公司,对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和金融机构三方合作的新模式。(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金融办)
3.继续推动建筑领域节能。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所有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带动绿色建筑建设改造投资和相关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及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隔热保温材料,推动建筑工业化。大力推广集中供冷、雨水收集利用、中水回用工程。积极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扩大可再生能源产业国内市场需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建设寿光市“中国--以色列示范水城市”。积极引进以色列在水资源利用、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和丰富经验,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聘请国内权威机构和专家,制定寿光市与以色列全面水技术合作的规划。引进城市污水生化处理技术及深度处理技术、城市中水处理技术、供水管网测漏技术、海水淡化蒸馏装置应用技术;引进咸水入侵治理方面及地下水库方面的建设经验和技术;学习借鉴以色列先进的雨水收集利用的设计、技术和理念。2015年继续做好现有山东默锐科技有限公司与以色列IDE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先进卤水制盐工艺等4个项目的合作,推动项目尽快投产达效。(牵头单位:寿光市政府;配合单位:市水利局)
5.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大环保“386”工程行动力度,加快淘汰落后锅炉、电动机和风机水泵等被拖动设备,扩大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市场空间。中心城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县市,适当提高污水、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回收利用、节能建筑、新能源汽车推广等节能减排目标,以政策拉动需求,进而带动产业发展。2015年严格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继续推进电机系统能效提升试点工作,推广我市开元电机、孚日电机等高效节能电机;开展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积极推动利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城市工业园区、未集中供暖的小区、大型商业区和公共机构等能源负荷中心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大型商场、超市推广电蓄冷设备;在潍坊港口推动港口岸电等节能项目。(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创新产业扶持办法
充分利用现代产业发展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企业优先采用我市生产的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助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1.鼓励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及应用。对高效节能环保装备规模化生产、节能环保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当年设备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同级财政按设备(含自制和联合研发设备)投资额4%的比例予以补助。同级财政对通过行政程序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获得“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10万元、5万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鼓励产业孵化。积极协助孵化器企业申请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落实国家、省对孵化器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在孵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鼓励节能环保孵化器参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其平台建设费用及新增的实验仪器设备支出,给予奖励;平台对外提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的,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强化要素支撑
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在税收、价格、人才等政策方面,全面实施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1.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业税收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增值税、所得税减免;对采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按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认真落实节能环保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进口设备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潍坊海关;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2.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政策。落实国家鼓励余热余压余能发电及背压热电的上网和价格政策。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严格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逐步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扩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土地供给,将节能环保产业用地优先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度放宽节能环保企业租、购创新性产业用房的条件,保障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国土局、潍坊供电公司)
3. 强化人才保障。制定有利于集聚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分配机制和产权制度,不断完善我市人才政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大力吸引国内外节能环保高端人才。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学会共同努力,加快培养节能环保创新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产业紧缺人才,逐步完善节能环保人才的支撑体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强化节能减排倒逼机制。严把产业准入门槛,充分利用能评、环评和水评等手段,使新上项目按照节能环保要求高标准建设,从源头上推动先进节能环保产品、设备的选用。强化细化节能减排考核,加大节能环保产业在节能综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严格贯彻落实节能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节能环保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对重点耗能单位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监督、产品质量监督,强化标准标识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5.推行政府项目运作新模式。探索以PPP模式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公私合营,打包全市范围内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等节能环保项目,争创国家PPP示范项目。对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推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的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市政局)
6.推进节能环保认证。落实国家“节能惠民工程”“以旧换再”等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实施“能效之星”认证、节能标识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工作,提升企业软实力,鼓励更多企业产品、设备进入国家推广目录,享受优惠政策,助力市场推广。(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7.全面实施中心城区利用工业余热供暖。结合“386”环保行动,逐步取缔城区分散燃煤锅炉,改造华电潍坊发电厂的发电机组,回收利用潍坊特钢生产过程中的余热,部分替代市区现有燃煤锅炉供暖,实现节能、节水和减少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牵头单位:市市政局;配合单位:奎文区政府、潍城区政府、坊子区政府、寒亭区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九)实施“三招三引”
围绕发展龙头企业、完善产业园区、提升创新能力等方面,对国内外产业龙头、园区专业运营机构、著名科研院所、产业基金等外部优势资源,逐一进行对接、洽谈,开展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招院引所,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1.重点企业招商。鼓励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采取合资、注资、控股等方式与国内外优势企业进行合作,吸引上下游企业入驻潍坊,谋求共同发展,增强地区产业综合竞争力。2015年重点推动山东威能环保电源有限公司与德国ECS公司、中科院化学所洽谈合作,潍坊金丝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大学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合作发展促进局、市科技局)
2.重点项目引进。引进国内独创的高效清洁多元钨合金新型表面处理技术。2015年推动该项技术在潍坊节能环保产业园落地,建成公司总部和研发推广中心,同步布点建设产业园,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在滨海开发区引进美国禄恒集团IGCC(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及多联产)项目,总投资12亿美元。该项目建成后,年外输电力19亿kWh,年产天然气5亿立方米,年利用余热淡化海水3200万吨。对改善滨海开发区环境,节约能源和资源,提供可利用的淡水,将起到重大作用。2015年做好谈判落地等基础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潍城区政府、滨海开发区管委会)
3.重点院所合作。瞄准国内外节能环保前沿技术,围绕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需求,采取以市场换技术、嫁接、合作等形式,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加强技术消化、吸收与再创新。2015年重点做好山东蓝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成立工业节能节水技术联合研究所、山东科灵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成立潍坊市热泵节能工程实验室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安丘市政府)
4.引进高层次人才。结合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特点和我市实际,在高端人才和团队引进、创新创业、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研究、制定、落实相关人才扶持政策,通过专业第三方机构引介、职业猎头公司代招、社会招聘等渠道,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加快引进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鼓励海内外专业人才来潍创业。年内举办2次节能环保产业专场人才交流会,争取引进10名高层次行业领军人才或团队。(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5.产业基金招商。借助产业基金专业运作模式和资源,创造招商引资新模式,吸引国内外产业基金入驻潍坊。年内重点对接马来西亚常青集团、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公司、裕廊集团、美国兆德国际投资集团等机构,共同建立产业基金,吸引各类资本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2015年推动市金控集团与青云创投成立潍坊市第一支清洁技术基金,一期规模3亿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6.中介机构合作招商。以中国节能协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和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美中清洁技术中心等机构为合作主体,通过签署委托招商协议等方式进行招商,以举办招商推介会、项目洽谈会以及拜访目标企业等方式,提升招商引资成功率。(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合作发展促进局、市外侨办、市贸促会)
(十)大力实施制造服务化
围绕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实施全流程制造服务,重点推进以提供企业节能减排问题解决方案、设备集成、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化营销模式,引导企业开展后市场服务,实现产品价值链延伸。加快提高系统集成、工程承包水平,并逐步由工程承包向专利技术输出、信息系统集成、交钥匙工程(EPC)、全面解决方案等发展;加快从生产加工环节向自主研发、品牌营销等服务环节延伸,推进研发数字化、产品智能化、管理信息化,实现企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通过现场观摩、经验推广等方式,重点推广潍坊金丝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生态化利用、山东恒远利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整体解决方案等,进一步提升企业全领域服务水平,增加企业效益,提高竞争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强化组织保障
1.建立工作推进机构。成立潍坊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县市区及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实施等日常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立督查制度。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方案实施情况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工作进展、项目建设、政策落实等进度和实施效果,及时指导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