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0月至今,永清环保在“治理雾霾”这一市场持续攻城略地。6月1日,永清环保与太钢能源动力总厂签约,中标太钢能源动力总厂2×3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金额逾亿元。此前,永清环保已相继中标河北任丘、西柏坡、宣化、新疆、内蒙古、陕西等多个污染物超低排放项目的建设运行。
按照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太钢2×3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需要满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主要污染物排放低于50 mg/Nm3、35mg/Nm3、5mg/Nm3。但在本项目中,二氧化硫排放必须低于25mg/Nm3,这对永清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依托自主研发的脱硫、脱硝、除尘关键技术,永清采用双塔双循环工艺技术进行改造,能够将脱硫效率提升到99.6%以上,脱硝效率确保在90%以上,粉尘低于5mg/Nm3,完全满足国家对烟气深度净化标准要求和本工程合同约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