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网公司2015年4月9日下发的《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河北公司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处理。具体处理如下:
一、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理情况
1. 耐克森(阳谷)新日辉电缆有限公司供应邯郸公司35千伏临漳邺都输变电工程的35kV电力电缆,经电科院抽检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线缆绝缘厚度平均值不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根据《细则》规定,对该供应商处以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处理,自5月11日起执行。
2. 上海电缆厂有限公司供应邯郸公司110千伏市区五仓输变电工程的10kV电力电缆,经电科院抽检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线缆钢铠厚度不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根据《细则》规定,对该供应商处以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处理,自5月11日起执行。
注:根据《细则》规定,处理时间以公告为准。在处理期间投标人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上述供应商在完成整改后,需向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物资部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材料,经物资部组织验收并合格后,方可解除处理。
二、不良行为处罚解除
我公司已对以下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进行了处理,且以下供应商均已配合业主单位对不良行为进行积极整改,整改经验收合格,根据《细则》有关规定,对其解除不良行为处罚
山东大华电器有限公司(电能计量箱)、石家庄思凯电气有限公司(电能计量箱)、广东鼎瑞电塑科技有限公司(电能计量箱)、湖北鼎瑞科技有限公司(电能计量箱)、保定恒辉电气有限公司(电能计量箱)、上海谷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电能计量箱)、圣特立集团有限公司(JP柜)、保定吉达电力设备有限公司(JP柜)、鼎阳电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JP柜)、石家庄正泰成套设备有限公司(JP柜)、建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10kV电力电缆)、法泰电器(江苏)股份有限公司(JP柜)、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