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10日,在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设行业分会主办,《水工业市场》杂志承办的“第十届(2015)水处理行业热点技术论坛”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水务处调研员曹燕进做了主题演讲,以下为其主要发言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水务处调研员:曹燕进
2014年底,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将近1.3亿吨/日,年处理总量398亿吨,与2009年相比,分别提升了3.55%和4%以上。城镇污水COD的年削减量达到了1198万吨,氨氮削减量110万吨,分别比上五年都增加了将近7个百分点和12个百分点。城镇化的发展对我们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行业发展所面临的新常态有以下几个特征:
转变治水的思路。近期治水方针: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围绕水资源禀赋,确定城市发展用地的性质和规模的控制,人口的控制,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从全局高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最终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依法履责,规范化管理。2014年1月1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正式实施,对行业依法行政、依法履责,提出了明确要求。住建部颁布了20多部有关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的政策规章,为行业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保障。
系统规划、跨行业融合。城镇水处理行业的发展首先需要规划的引领,特别是近期在做的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以及下一步的全面推行。需要在总体规划中提出要求,在各个层次的规划中落实指标。在行业融合方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需要与越来越多的相关行业相衔接、融合。如我们越来越感受到,城市水系统与园林、市政道路是不可分割的。另外,再生水、雨水开发利用,污泥用于园林绿化等等,这些都需要行业之间的融合。
建立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完善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规则制度。监管体系方面,要建立透明、公正、独立、可问责的专业化监管体系。此外,要推行鼓励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通过多种方式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城市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提高建设运营质量和效益问题。我们一直强调分类指导,对于不同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该有不同的重点。按照新型城镇化规划的要求,东部地区注重空间结构的优化,提高效益,中西部地区要完善设施的网络化。我们推行以城带乡,城乡统筹,也更加注重城市群区域的协同发展。在此基础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要更加注重运营的质量和效益。
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素质。目前我国的职业大典正在修编当中,正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修编之后,行业职业分类将更加科学,一些空白也将得到填补。依托职业大典修编,行业职业分类标准的制定,以及工种设置的明确,行业人员的职业归属感会得到加强。在此基础上,将逐步建立行业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以及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企事业单位具备运营资质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有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制度。(根据“第十届水处理行业热点技术论坛”演讲资料整理,未经本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