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出通知,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的车船税优惠政策作出规定,自今年5月7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通知同时对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应符合的标准,以及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应符合的标准作出规定。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船舶和其他车辆等的标准,以及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船舶的标准,另行制定。
通知同时规定,符合标准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以及使用新能源汽车,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定期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列入该目录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自目录公告之日起,按目录和通知相关规定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