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新疆龙宇能源准东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西黑山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发改办环资〔2015〕1085号),同意批准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批复中指出,新疆龙宇煤制天然气项目主要工艺装置包括气化、变换冷却、低温甲醇洗、煤气水分离、甲烷化、压缩制冷、合成天然气压缩与干燥、空分、硫回收等,年合成天然气40亿立方米。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437.15万吨标准煤;项目合成天然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04千克标准煤/标准立方米,总体能量转换效率不低于5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