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是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能源局的安排部署,山西省作为组织开展这项工作的首批试点省份,从2014年10月份开始,选取光照资源充足、并网条件具备、工作积极性高、并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临汾、大同两市的汾西、大宁、吉县、天镇、浑源5个贫困县作为光伏扶贫试点县。在每县确定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共50个村率先启动100KW分布式光伏电站试点工作,每个试点村省里按照50万元的标准,共安排2500万元整村推进扶贫资金,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补贴;同时支持企业利用荒山荒坡和农业设施建设1-2个10MW以上的地面集中光伏电站。
目前,50个试点村100KW光伏电站建设已全部启动,其中10个村已经建成、3个村已并网发电产生收益,各试点县支持企业建设地面集中光伏电站的项目论证规划、资金、土地均已落实,近期将陆续开工。
全国光伏产业领域知名企业英利集团、汉能集团、北京中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华能集团,以及潞安集团、同煤集团、山煤集团等省属国企已经参与和正在积极争取参与山西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整个试点工作推进顺利,势头强劲。山西省在实施光伏扶贫项目试点工作中,采取四项有效措施保障该项目的有序快速推进。
领导重视,推进有力
2014年10月山西省被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能源局确定为实施光伏扶贫的首批试点省份后,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立即与省发改委着手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并在12月4日向李小鹏省长、郭迎光副省长进行了汇报。李小鹏省长、郭迎光副省长对此高度重视,提出要抓住国家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重大机遇,将光伏扶贫作为山西实施“5+3”特色产业开发(牛羊为主规模养殖、设施蔬菜花卉、干鲜果经济林、小杂粮、中药材等五大特色产业和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三大新的特色产业)的重要内容,作为支持引导企业参与产业扶贫开发新的领域,为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开辟新的增收门路。郭迎光副省长专门召开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议,要求省扶贫办、省发改委明确专门处室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并确定分别选择在村级建设光伏电站上有一定基础的临汾市、在企业建设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有一定基础的大同市先期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市、县两级对开展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如临汾市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王文英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王振宇、发改委主任师学瑾、扶贫办主任杨刚杰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光伏扶贫项目推进领导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项目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程建设,同时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临汾市精准扶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意见》、《临汾市精准扶贫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临汾市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方案》、《临汾市光伏扶贫工程试点项目建设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为规范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工程建设和收益使用进行了率先探索。
大同市积极协助山煤集团、同煤集团等省属企业争取并网指标,建设光伏电站,实施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目前山煤集团与深圳比亚迪集团、北京七星集团合作在灵丘县建设的100MW光伏电站已经完成投资4.6亿元,年底即可并网发电,同煤集团也在先期建设塔山光伏电站的同时,积极争取参与到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中。4月2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在听取省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汇报后,决定进一步争取国家支持,充分发挥企业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扩大试点,加快进度。4月23日,山西省扶贫办认真落实省领导指示要求,组织省、市、县三级扶贫办、发改委、国网山西电力公司和参与光伏扶贫的省内外企业召开座谈会,深入探讨并研究提出推进这项工作的具体计划。
多方筹资,保障投入
按照山西省光照资源条件和国家能源局《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建设100KW村庄光伏电站需要投资80万元左右。为积极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山西省扶贫办一是安排专项补助。省级为每个光伏扶贫项目试点村安排50万元的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支持建设村庄100KW光伏电站,这项资金共2500万元在2014年底全部下达到各试点县。临汾市在省级安排补助资金的基础上,专门拿出300万元,为每个试点村配套安排扶持资金10万元。二是参与企业出资。对村级100KW光伏电站建设缺口资金,本着自愿原则,采取企业垫资或直接捐资等方式解决,如临汾市组织每个参与地面集中电站建设的竞标企业,建设1个试点村100KW光伏电站并补足资金缺口;天镇县10个试点村光伏电站建设缺口资金,全部由光伏扶贫地面集中电站建设企业华能新能源山西分公司捐资。浑源县10个试点村光伏电站建设缺口资金,全部由光伏扶贫地面集中电站建设企业浑源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垫资。三是村民出资入股。参与光伏扶贫积极性高的村还表示愿意采取村民集资、土地入股分红等方式建设光伏扶贫电站。以上各种方式,为试点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效保障。
瞄准对象,精准扶贫
为确保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发挥带动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增加收入的示范作用。山西省扶贫办明确村庄100KW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电站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支配。10MW以上的地面集中光伏电站由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产权归投资企业,投资企业每年拿出光伏电站收益的一定比例支持扶贫开发。企业建设地面集中电站占用国有土地的,土地收益归国家所有;流转村集体土地的,土地收益归村集体所有。根据测算,贫困村建设1个100KW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后每年收入在12-15万元,可为村集体提供25年连续稳定的经济收入。企业建设1个10MW的地面集中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后每年至少可以拿出100万元以上的收益支持当地扶贫事业。如华能新能源山西分公司与天镇县达成协议,每年拿出光伏扶贫地面集中电站项目纯利润的30-50%,用于当地扶贫开发。为确保光伏扶贫收入精准投入扶贫事业,用到贫困人口身上,临汾市制定方案,明确了光伏扶贫收入管理办法和使用投向,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给以扶持:一是0-3岁儿童综合发展项目、二是温暖助学工程、三是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残保险、四是老年人生活补助、五是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六是改善项目村基础设施及其他公益项目、七是以扶持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主支持产业扶贫、八是扶贫小额信贷或建立村级互助资金。项目村使用每笔资金,由村集体提出申请,报扶贫部门审核批准后安排,切实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
扩大试点,大力推进
实施光伏扶贫,既可以落实精准扶贫要求,让贫困群众直接受益,又可以促进贫困地区投资增长,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利扶贫、又利发展的好项目。目前山西省已经在实施光伏扶贫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这项工作能够顺利推进的原因:一是临汾市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行动快,措施实,现在已经有5个村级电站并网发电,并且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推进机制和管理办法;二是一些省属国企如潞安集团、同煤集团、山煤集团等在各地建设的大型光伏地面电站,已有部分开始并网发电,建设大型地面集中光伏电站具有成熟的经验;三是一些省外知名企业在山西发展风能电站的同时,也表示愿意积极参与光伏电站建设;四是山西省绝大多数贫困地区光照资源充足,荒山荒坡广阔、现在设施农业也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建设光伏电站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目前,临汾市已提出实施光伏扶贫总体规划,决定在吉县、大宁、汾西3个试点县3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光伏扶贫电站的同时,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在12个县规划安排60个村建设光伏扶贫电站,目前各县工程建设已陆续启动,力争10月底前全部建成并网,全国光伏扶贫工程试点项目建设现场会在临汾市召开。到2020年,力争建设1000个装机容量100KW的光伏电站,实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全省计划在组织实施好大同、临汾两市5个试点县工作的基础上,向国家能源局争取500MW光伏扶贫并网指标,将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扩大到36个国定贫困县,今年首先在每个县选择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同时支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增加扶贫开发资金投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