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环保部公布的部内会议内容中,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提出,我国应通过建立环境资产产权制度和交易机制,确定可用于支撑经济发展的环境承载力规模,明确全民所有产权,建议成立国家环境资产经营总公司,用以经营和配置环境承载力,建立环境资产产权交易市场,促使有限的环境承载力经过市场选择而流转到收益更高的生产领域。
业内表示,环保部通过提出环境承载力配置的大概念,释放出我国将开展除碳交易等已有交易种类外更多环境资源产品交易信号,加速推动企业市场化减排。
环境产权公民所有
近年来,政府和中央领导每每讲到环保问题时,都频繁提到环境承载力这一概念,且经常与生态红线相挂钩,就是旨在通过制定与环境承载力相应的生态红线,规范人们对于环境资源的利用,避免过分挑战环境承载力底线。
有业内专家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实际上,自然资源可以分为资源性产品、可再生能源、生态产品、可再生生物资源及废弃物吸收能力五大类,这些资源类型不完全具有稀缺性,如果不确定产权,市场难以有效地配置。
三中全会曾提出,我国要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如果将环境资源、环境承载力具体为产权产品,权利如何归属呢?对此,夏光给出了“全民产权”的回答。而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金融中心副主任蓝虹更直言,优化配置的前提就是产权明晰。
“虽然权利是属于全民的,但分配和交易的主体还应该是政府和企业。”上述专家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比如以碳交易为代表的废弃物吸收能力产权,是由政府来界定产权,即排污权、排放权,根据环境承载力等制定排放配额和总量控制指标,并将其分配给企业,让其通过市场对产权进行配置。
环境承载力涉及系列产品
“其实,环境承载力配置、环境资产产权并不是一个新生的概念,是一种将碳交易等多种环境资产产权综合起来的统称,涉及一个系列的产品。”蓝虹表示,比如现在民众最熟悉的碳交易,是根据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碳减排机制建立的,而京都议定书内对于各国碳排放量的控制就是基于环境承载力确定的,即如果全球温度升高多少、海平面升高多少,整个生态环境就无法承受,因此二氧化碳的排放要控制在一定的量之内。
蓝虹坦言,环境承载力具体化后就是业内常说的总量控制,总量控制中的总量就是无限接近环境承载力的指标。
“环境承载力、总量控制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如果总量制定得过于苛刻,离环境承载力和环境自净能力底线还有较大距离,那么经济增长就缺乏对环境要素的充分利用,会大大受到制约;反之,如果排放、排污总量没有控制住,超过了环境承载力底线,那么经济增长中的环境要素就会耗竭,影响该要素的持续投入,最终经济增长也会受到影响。”蓝虹分析称。
总量量化及流动性成最大难题
然而,多位业内专家也表示,目前我国甚至世界全面启动环境承载力、环境资产产权交易仍然有很多门槛需要跨过。“其中,如何制定总量,确保市场流动性就是核心问题。”蓝虹表示。
业内不少专家常常讲“有了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才有意义”。总量控制之所以总是推进困难,就是因为实现过程中要经过各方博弈。
在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看来,以碳交易为例,我国碳交易总量衡量十分困难,环境承载力量化是一个难以十分精准的技术。“其他已经实行碳交易的国家在确定总量的时候已经达到了碳排放峰值状态,在此基础上确定总量后再逐年削减总量就能够实现减排的目的,但据国家发改委透露,我国到2030年才会到达峰值,但目前我国已经要在全国推行碳交易了,因此,未来十多年间碳排放的增量和原则上应该逐年递减的总量如何平衡就需要反复计算,没有经验可以参考。”
而且,蓝虹也表示,更多的环境资源产权化、市场化还需要该资源体现出稀缺性。“产品没有稀缺性,企业和资本就不会对其未来升值前景有期望,就不会有投资兴趣,那么市场就很难真正流动起来。”蓝虹表示,目前我国很多污染物排放仍然是在进行浓度控制,虽然浓度控制较严格,但总量没有控制,排污指标就不会有价值,因此,尽快实现各类环境资源的总量控制,是将环境承载力逐步实现市场配置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