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的新领域,有利于人民群众增收,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变革,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和社会经济效益。
精准、精确、公平地扶贫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能确保其及时获得卖电收入,实现由“金太阳”等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由于农业设施获益方式较复杂,本文仅测算户用分布式模式扶贫收益。
一、边界条件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等,以安徽省岳西县为例,贫困户安装3kW屋顶发电系统,单位投资10元/瓦,按照省、县、农户各承担三分之一的方式落实建设资金,即农户需要自筹10000元。
按照安徽省的光照资源和日照时数,年利用小时数按1025小时计算(参照《2014中国太阳能发电建设统计评价报告》),电池组件衰减率参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征求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意见的函》(国能综新能〔2015〕51号)中最高衰减率上限(第一年衰减率2.5%,25年内衰减率20%),25年内发电量估算如下:
二、投资回收期及收益估算
户用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方式按全部上网计,上网电价按1元/kW.h计算,投资回收期测算结果如下:
第1-4年卖电收入11867元;
前20年卖电收入56138元;
考虑到国家补贴期限为20年,则第21-25年上网电价按当地脱硫燃煤标杆电价0.4069元/千瓦时计算(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规定),共收入5226元。
综上,农户投资1万元,于第四年收回成本,剩下的21年均能获得稳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