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是我国从战略高度审视国际发展潮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生态环保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服务和支撑,发挥环保国际合作的交流平台作用,将为古老的丝绸之路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为亚欧区域合作注入新的活力。伴随着“一带一路”各项措施的实施,我国的节能环保产业“走出去”也迎来重大发展机遇。节能环保产业应充分抓住机遇,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开拓与竞争,在发展壮大中为国家重大战略服务。
“一带一路”战略下环保产业“走出去”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指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拉动投资和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节能减排和民生改善,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中,通过国际化发展支撑环保产业发展成为重要内容。
技术、市场和资本是产业发展的三大基本驱动力,“一带一路”给环保产业“走出去”带来了技术创新的机遇、巨大的潜在市场和资本保障。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环保产业“走出去”面向国际市场迎来重大发展机遇。“一带一路”不仅强调地理和交通上的连接,更注重形成新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经济带,实现丝绸之路历史文化线和生态文明线的融合。
“政策沟通”、“民心相通”成为“走出去”的政策基础
“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工业化和全球产业转移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多重挑战,加快转型、推动绿色发展的呼声不断增强。“政策沟通”要求我们与这些国家加强政策对话与交流,了解这些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为我国环保产业“走出去”提供了政策基础。环保本身是公益事业,大力推动生态环保,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民心相通”,进一步夯实民意基础,有助于实现互利共赢。
“设施联通”、“贸易畅通”推动环保产业实现全产业链融合
“一带一路”战略提出“设施联通”,主要是加强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而在推进“设施联通”进程中,交通基础设施甚为关键。基础设施建设中,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也是其中的环节之一。
“贸易畅通”着力研究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在“贸易畅通”中,可以加上更多绿色内容,推动绿色贸易,加大环保产业、环保服务业的出口数量,鼓励环境产品的贸易流通,实施优惠政策,大力推动绿色供应链发展,搭上“贸易畅通”的快车。
“资金融通”为环保产业“走出去”提供资金保障机制
技术创新是环保产业面对国际竞争的核心竞争力,市场是需求,资金机制是发展的保障。“一带一路”提出资金融通,就是要深化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共同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等,以银团贷款、银行授信等方式开展多边金融合作。目前方兴未艾的绿色金融机制,倡议更多的资金投向节能环保产业,要求重大项目投资都要考虑环保设施建设需求,实施绿色信贷,无疑为环保产业“走出去”提供了资金保障机制。
“一带一路”愿景和行动计划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列为积极推动务实合作的重要领域之一,重点突出生态文明、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统筹推进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各领域开展合作时都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这为我国环保产业“走出去”,打开国际市场提供了政策规范的市场基础。
环保产业“走出去”路线图
“一带一路”为环保产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要将机遇变为现实,尚需要明确的“走出去”路线图,需要政策引导和技术实力等内外部支撑条件。建议借力“一带一路”战略,探索环保产业国际化发展模式,形成政府引导与政策支持,援外示范与平台搭建,技术支撑与基地建设的“走出去”路线图。
政府引导,结合“一带一路”,以援外项目为先导,搭建环保产业国际化发展平台
从发达国家环保产业走进我国的模式来看,多以环保理念、法规、制度、技术标准等“走出去”为先导,推动投资国环境政策、技术标准等与本国接轨,为带动本国环保产业“走出去”,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标准等支撑环境。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规与制度标准大多比较健全,有的标准甚至高于我国;也有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第一类国家,“走出去”之前需要全面了解掌握其政策标准,政府支持的研究咨询机构可以做好这方面服务工作;对于第二类国家,可以通过合作机制,介绍我国经验,帮助其进一步完善标准,为进入其市场占得先机。推动完善环保产业相关标准(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环境服务标准等),并推动其国际化,为环保产业“走出去”提供技术支撑。
“一带一路”战略将涉及大量项目投资,为打造绿色“一带一路”,建议建立国家环境保护对外援助计划,将环境保护作为其中重要支撑内容,与沿线国家共同开发一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示范项目,政府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我国企业紧随其后,承担其中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龙头企业产业链整合能力
建立、健全环保产业市场机制,为我国环保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改善环保产业规模和地域布局,扶持环保出口龙头企业,提升环保产业聚集区的产业聚集水平;遵照市场规律,鼓励环保企业提升产业链整合能力。鼓励规模企业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利用资源积极辅助小企业,实现以大带小、促进共赢。指导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别化发展。
搭建服务与技术支撑平台,为产业国际化发展提供支持
借助“一带一路”战略,搭建环保产业国际化发展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国环保企业“走出去”提供相关信息、政策需求等支撑,为相关国家的环保标准制定提供援助,为环保企业进入该国市场奠定良好的产业环境基础。
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为外国企业在中国建设示范项目提供支持,也为中国环保产业优秀技术和产品提供宣传服务;此外,利用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第三方技术筛选,制定适用的环保技术清单,并根据清单上的技术,建设一批对外环保示范项目,提升中国环保企业的知名度,推动中国环保企业“走出去”。
以区域环境合作机制为支撑,打造环保产业与技术转让合作平台与依托基地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有多个稳定活跃的环境保护区域国际合作机制,如中国—东盟、上海合作组织、中阿、中日韩、大湄公河次区域等,都是区域环境合作的重点机制,技术交流与产业合作是其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东盟国家,已经成为中国环保产业“走出去”的重要目标国。目前,与东盟的产业合作已经纳入了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战略。2013年,李克强总理在第16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中国与东盟的“2+7”合作框架。其中在环保领域提出中国-东盟环保产业合作倡议,建立中国-东盟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交流示范基地。
建议将东盟国家作为中国环保产业“走出去”的重点领域,支持中国-东盟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交流示范基地在广西和中国宜兴环保科技产业园的试点工作;在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机制下,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需求,广泛吸纳中日韩三国环保企业参与其中,推动中日韩三国环保技术转移与联合开发;对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绿色经济与环保产业现状进行调研,开展产业政策交流,为双方合作开展顶层设计,推动建设中俄环保技术与产业合作示范基地。
统领各种机制,以我国环保产业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为依托,打造“一带一路”环保技术转移与产业合作示范基地,筛选一批适用型技术,集聚一批有竞争力的环保企业,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技术国际间转移,加强我国环保企业在这些领域的技术储备,推动我国实用型环保技术和产品在发展中国家的推广,服务“一带一路”大战略中的环保要求。
(环境保护部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周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