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任务、严格水资源管理各项目标、积极创建自治区水生态文明城市,我市从今年起将水资源管理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纳入政府效能考核。
据了解,我市在2012年和2013年连续两年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考核中取得第一。将水资源管理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纳入政府效能考核,有利于形成政府推动、县区联动、部门共建的管理体系。我市将按照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明确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管控目标,逐步建立良性自我运行的节水和保护机制,形成以人水和谐为核心的节水型社会生产关系。通过完善地方水法规,增强公众节水意识,推进全市水资源管理及节水型社会建设,逐步构建安全、合理、高效、可持续用水的现代和谐社会。(记者 王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