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2015年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要点》,里面提到,全省要完成绿色建筑建设任务为1800万平方米,每一个地级市都领到了各自的任务量。
新建建筑全部要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
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比例达100%;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广州、深圳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地市新建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50%。
解读
2014年,各地都在围绕国家有关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工作部署进行推广,广东更是在绿色建筑推行方面下了很大力度。在去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期间,省住建厅还开展了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抽查了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云浮等9个地级市。
在广东,新建建筑要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根据各地上报的数据汇总,全省累计抽查工程项目超过1400次,建筑面积达到4438万平方米。对违反相关标准的26个项目下发了执法建议书,占全部检查项目的1.8%。通过加强节能验收环节的把关,2014年全省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了99.6%,新增节能建筑面积约9922万平方米,约可形成93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可以说,在广东,绿色建筑已经普遍存在,从政府、到开发商、建筑商以及市民都意识到绿色建筑的优越性。
出台标准,实施操作将更加明晰
出台《广东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制订《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修订《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解读
实际上,在绿色建筑的推广过程中,新建建筑存在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不到位的情况。在广东省住建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通报中提到,绿色建筑推广有难题,一是部分市对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性及精细度不够,一些审图机构,对建筑节能方面的把关不严。二是施工现场随意变更节能设计、偷工减料的现象仍有发生。三是部分地区对保温材料、门窗、采暖设备等节能关键材料产品的节能性能检测能力不足,对检测要求把关不严。
在这种背景下,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技术和标准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已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城市要逐步完善绿色建筑技术和评价标识管理体系,认真编制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指南,加强绿色建筑评价能力建设,与此同时,支持绿色建筑评价和咨询中介机构开展设计咨询、产品部品检测、单体建筑第三方评价、区域规划等工作。也就是说,绿色建筑的实施标准和操作细则将进入更明晰的阶段。
扎实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打造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做好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总结及推广工作。未来,广东将进一步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督促指导各地制订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相关规范或指引,有条件的地区对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出台强制性推广政策,鼓励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推广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应用,加快微电网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等。
解读
在推广绿色建筑的同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也在蓬勃发展。2014年,广东省各地通过建立市级试点示范、财政激励等多种措施,扎实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截至2014年底,全省新增城镇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584万平方米,新增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89兆瓦。梅州市、蕉岭县、揭西县稳步推进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工作,已竣工建筑面积达到324万平方米,任务完成率为62%。
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
研究制订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为基础,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5年力争完成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以宾馆、商场为重点,研究制订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引导有条件的城市率先实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
解读
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各地正在大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能效监测管理等创新,探索业主、企业、政府“三赢”的节能改造模式,有效推进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全省2014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过879万平方米,“十二五”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过1984万平方米。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等市改造工作进展较好。
事实上,无论是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还有建筑节能的应用,广东省在去年都加大资金投入与政策激励。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度,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重点领域工作中,省重大科技专项、节能降耗共支持9350万元,地方市级财政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超过5304万元。财政资金的投入有力推动了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