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美国电信协会(United States Telecom Association)提起一项诉讼,企图推翻政府今年刚通过的网络中立法案。
美国电信协会是美国运营商的联盟,代表电信及相关行业的利益,协会成员包括无线、互联网、有线电视等各类服务提供商。
今年2月份,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通过网络中立法案,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不能对互联网内容商进行与价格相关的差异化的服务策略。
奥巴马政府在2011年8月就曾实施网络中立指令,但是被运营商Verizon告上法庭,2014年5月份法庭判决网络中立阵营败诉。在奥巴马的支持下,今年2月份通过的网络中立法案更加严苛:不允许任何与商业行为有关的网络管理,有线宽带和无线宽带都包括在内。
美国电信协会提交的诉讼称,刚通过的网络中立法案是武断的、反复无常的,违反了联邦法律。诉讼书的内容提到的细节不多,但它提交的时机相当重要。就在《联邦公报》公告新法规的前十天通知期内,这十天通知期是让利害关系人有机会在最终法规采用前参与立法。
本周一,FCC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网络中立法规法则,向社会公布,执行法案采用前的立法步骤。电信协会随即行动,质疑FCC是否有权裁定互联网非通信服务,而是公用事业。FCC主席汤姆·惠勒对此回应,FCC有望成功胜诉。
按照既定流程,网络中立法案今年2月底通过,3月份充分披露,6月12日可正式生效。质疑者可在《联邦公报》发布公告的60天内提起诉讼反对法案。不过大部分的现实案例中,反对者都是在《联邦公报》公告新法案的的前十天内提起诉论,因为这样有助于立法部门决定哪家地方法院审理此案。
电信行业、有线电视行业的很多公司都曾发表声明称,他们支持互联网上的内容应该被平等对待,但他们反对视互联网服务为公用事业,像管制电信一样管制互联网服务。
现在,美国电信协会代表电信和宽带服务提供商对网络中立法案提出诉论,昨日,美国共和党国会议员已提出决议,呼吁快速建立评审通道,提出新的网络中立性规则,国会快速通道评审和投票,可否决政府机构颁布的新规定。
由此可见,“网络中立”法案在美国能否顺利实施还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