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电价扭曲是电力市场化和能源节约的重要制约
中国电价监管体制改革的大方向是“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电力价格体制已经实施了竞价上网,根据2014年《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此轮电价改革的重点是“探索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目前居民销售电价尚未成为此轮电力价格体制改革的内容。市场化销售电价是“十三五”深化中国电力能源体制改革必须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
由于居民销售电价涉及广大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电价调整具有较大的社会敏感性,政府每次调整居民销售电价都会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和强烈的舆论反对意见。因此,为了保民生、维稳定,政府监管部门都不愿意推进居民销售电价改革,放松价格监管,建立与市场化相适应的销售电价机制,相反多年来一直保持对居民销售电价的严格监管,居民销售电价的变动长期滞后于与煤炭燃料价格和上网电价的变化,居民销售电价既不能合理反映供电成本变化,也不能合理引导不同用户合理用电,促进经济效率提高和节能减排。
中国传统的居民销售电价是计划体制下福利供电体制的重要体现,国家将销售电价赋予了实现社会公共义务的功能。为了保证广大居民用上低价电,同时又不会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国家通过政府管制下价格与成本背离的销售电价水平扭曲和工商业交叉补贴居民的销售电价结构扭曲,这一销售电价的“双扭曲”来实现保障居民可支付的电力需求,这是一种典型的销售电价隐性交叉补贴政策。这一补贴制度是建立在不同群体收入差距小、电力行业政企不分和行业计划管理的基础上。目前中国居民收入结构变化和电力市场化改革(尤其是大用户直购电)已使传统的电价补贴制度无法维持,其已经成为加剧社会不公平和阻碍电力价格市场化的重要因素。市场化销售电价的形成,不仅需要取消政府价格管制,而且还需要取消政府对居民销售电价的各种隐性补贴,建立与市场化相适应的居民用电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