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二五”绿色建筑行动中期评价结果显示
六成市县尚未实现绿色建筑零突破
海南日报海口4月6日讯(记者邵长春通讯员施展林燕)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省住建厅按照“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原则,于今年第一季度对各市县“十二五”绿色建筑行动工作进行了中期评价,结果显示,截至去年底,仍有近2/3的市县没有实现绿色建筑零的突破,全省绿色建筑工作面临严峻局面。
根据相关方案,我省“十二五”期间应完成新建绿色建筑550万平方米、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9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等目标任务。截至2014年12月底,全省新建绿色建筑228.01万平方米,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10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约10万平方米,分别占“十二五”规划应完成目标任务的41.46%、25.64%和33.33%。其中,有近2/3的市县还没有实现绿色建筑零的突破。
据了解,目前海口、三亚、万宁、保亭、昌江等市县政府已结合当地实际,颁布了相关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工作。如海口市提出了“促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工作要求;三亚市将省、市重点项目列入绿色建筑强制推广范围。
同时,我省还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宣传教育,以建筑节能评估审查为切入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为把关口,严把政府投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绿色建筑强制推广项目设计关。
房地产企业也坚持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全省目前已有5个住宅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海口永和花园B期申报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已通过评审,有望成为我省首个绿色保障房。海口开维生态城S1区、万宁石梅山庄A区、三亚万科森林公园获得我省首批“绿色生态小区”称号。
但是,部分市县仍未将绿色建筑工作纳入日常议事程序,绿色建筑工作处于不闻、不问、不抓的状态。同时我省经济总量处较低水平、绿色建筑产业基础相对弱、科研院所实力不强,发展绿色建筑存在瓶颈。此外,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咨询机构行为也亟待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