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条”即将发布实施,“十三五”将新增四项总量控制污染物 3 月27 日,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表示“水十条”已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修改完善后即将发布实施。
“水十条”将实施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和生态修复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全力保障水生态安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快。相比2010 年,2015 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200 万吨、新建绿化管网16 万公里以外,到2020 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70%以上。污水处理市场重点在提标改造上,目前提标改造只完成了30%左右。
重点发展领域包括污水处理、饮用水安全、黑臭水体、工业废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到2017 年前要消灭劣五类水,到2020 年将城市黑臭水控制在10%以下。未来新增市场空间主要集中在县城及村镇。
预计“十三五”期间水环境保护产品及设备的增速在15%-20%左右,水环境服务业的增速在30%-40%左右。
此外,环保“十三五”规划期间将对主要污染物继续实施总量控制,工业烟粉尘、VOC、总氮、总磷四种污染物有望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控制。“土壤十条” 已经开始规划,主要目标是到2020 年,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农用地土壤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污染防治示范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