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信部等2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从2015年起对有重大创新、获得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的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进行保险补偿。专家认为,这更有利于破解装备市场应用瓶颈,以保险的形式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重大技术装备不管从技术突破,还是带动产业转型,都对经济发展起到支撑作用。但由于其技术复杂、创新性前瞻性较强,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面临市场初期应用瓶颈。
工信部认为,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强调对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予以补贴,就是改变以往只在研发环节对装备补贴的情况,从市场的需求侧予以扶持。减少装备应用环节风险,鼓励成果转化,也倒逼技术装备在研发过程中考虑市场实际需求,对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在保险形式上,《通知》提出,由保险公司针对重大技术装备特殊风险提供定制化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装备制造企业投保,装备使用方受益,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保费适当补贴。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相应企业,给予保费补贴。
业内专家认为,以保险的形式,也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作效率。同时,引导制造企业投保和保险机构承保,可以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用户风险,贴近企业需要,符合市场规律,同时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
《通知》要求,参与试点工作的各保险公司要建立首台套保险专业团队,深入制造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建立理赔快速通道,不断优化保险方案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