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意见”出台,发电、售配两端放开。
据报道,中共中央和国务院3月15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从该网站所附的《意见》全文来看,电改的方向是1)电价:发电和售电两端放开,中间输配电价核定;2)准入:售电有序放开,配电增量放开。电改方向与此前市场预期基本一致。
售电侧:放开市场准入和购电方式;利好售电公司和有意进入售配电的企业。
我们认为电改最大的投资机会可能来自于售电市场准入制度。《意见》中提到的售电主体包括:1)产业园区、开发区;2)鼓励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进入;3)发电企业;4)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我们认为有望优先获得售电牌照的地方国企和其他有意向进入售电领域的公司都可能受到市场青睐。《意见》提到售电主体可以多种方式购电,输配电价单独核定,现有的售电企业具有享受更多购电自由、降低购电成本的可能。
发电侧:逐步实现上网电价市场化;发电企业准许进入售电。
上网电价市场化更加谨慎,主要通过“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引导发电企业和售电企业、用户之间开展直接交易,逐步增加竞价上网和直购电这样市场化定价的比例。我们认为虽然当前电力供给偏宽松,发电企业应不会受到剧烈影响,但发电企业准许进入售电行业,带来新的投资机会,并有利于稳定业绩。
水电低价有待长期体现;新能源上网仍有保障。
《意见》提到妥善处理不同种类电价间的交叉补贴,在过渡期间补贴数额由电网申报,因此电价较低的水电应不会在短期内体现出竞争优势,但长期看仍有受益可能。《意见》提出“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