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下旬,环境保护部将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据预测,3月下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气象条件不利于大气污染扩散,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此次专项检查旨在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保障大气环境安全。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专项检查以地方为主,以京津冀为重点并兼顾周边地区。重点检查各类大气排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群众投诉案件和热点环境问题的办理情况。专项检查旨在全面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督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根据安排,专项检查以国家督查与属地监管相结合、检查与考核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国家组织10个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飞行等方式锁定污染源,检查结果将作为对地方政府考核的依据。省级环保部门对市县进行指导、监督,市县级环保部门实施专项检查。检查将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严肃查处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以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