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京开幕,全国人大代表、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宝生今年提交的两会议案,内容主要涉及完善质量立法、电池消费税、动力电池规范化发展等方面。
建议完善质量立法 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当前,从发展层面来说,我国已经不再片面地强调GDP,而更注重发展质量效益。在刘宝生看来,产品质量是电池行业追求质量效益的中心,但决不能把产品质量作为衡量企业质量效益的唯一标准,而应该是从全方位的企业经营质量上进行衡量。
刘宝生指出,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法》,重点关注具体产品的质量安全,却没有从发展的角度讲质量。尤其是对于服务质量等广义上的质量,我国尚无一部统一的法律予以规范,因此需要在立法上进行完善。
刘宝生表示,完善质量立法也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作为电池企业来说,质量是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点和突破口,只有提升质量,才能节约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才能提振消费者信心、满足人们的需要。
建议分类征收电池消费税 鼓励发展先进技术
今年1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税〔2015〕16号《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热议许久的电池消费税终于尘埃落定。《通知》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对于部分电池,如我国当前使用最广泛的铅蓄电池,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刘宝生表示,国家对电池行业征收消费税,更多是出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考虑。从发展的角度看,不牺牲资源、不牺牲环境的初衷是非常好的。但是,当前大多数人对铅蓄电池行业还存在一定的误解,认为这是一个高污染的产业。事实上,铅蓄电池已经诞生了150多年,技术成熟、成本较低、资源丰富,且完全可以回收。如果能在生产、流通、回收方面做好把控,这种电池对环境的污染是微乎其微的。目前,在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污染产品目录中,已经取消了铅蓄电池这一项。
刘宝生认为,铅蓄电池可以细分为很多种类,而《通知》并未对此进行区分对待。这也就造成了很多近年来新研发的、具有高科技含量的铅蓄电池,也需要缴纳4%的消费税。近两年,我国电池行业正在进行全面转型,如果全面征收消费税,对正规企业的发展,和新型电池产品的研发都会形成阻碍。
因此,刘宝生建议在征收电池消费税的过程中,国家能对新研发产品进行分类征收,以鼓励先进技术的发展。同时,也希望国家能够加强对非正规企业的管理,推动电池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正确认识铅酸蓄电池 推动动力电池规范化
当前,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如火如荼,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的发展也备受重视。目前的市场中,比较常用的动力电池有铅酸蓄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然而,在2014年10月28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动力电池要使用不含铅的电池。
刘宝生坦言,过去,由于一些非法企业的鱼目混珠,铅蓄电池行业确实呈现出无序发展现象,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近年来,经过国家环保核查和《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审核,再加上正规厂商在电池生产、回收领域的技术不断突破,正规的铅酸蓄电池企业已经能够做到安全生产、有序回收。
作为一种技术成熟的电池产品,铅酸蓄电池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于汽车、通信、储能等各个领域。在车辆方面,除了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家用车,铅酸蓄电池还常被用于叉车、牵引车、煤矿机车等非道路车辆上,并且短期内难以替代。
刘宝生认为,在发展过程中不应该排斥已经拥有成熟技术的铅蓄电池,而是应该形成正确认识,推动动力电池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