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节能减排的刚性约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确保完成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市政府发布了《扬州市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将从八方面具体推进节能减排低碳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把能耗增长和污染物排放源头关,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
二是加快建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推进实施重点工程,狠抓燃煤锅炉整治,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强化水污染防治。
三是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强工业节能降碳,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
四是大力实施绿色发展“三百”工程,实施百家企业能源管理提升工程,开展百家企业绿色发展诊断工程,推进百项节能技术改造重点工程。五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六是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完善价格政策,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七是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强化统计预警,加强运行监测,强化执法监察。八是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政府责任,落实重点地区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