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国通过节能提高能效、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生态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节能低碳领域取得积极进展。2014年碳强度下降超额完成4%的年度计划目标,单位GDP能耗下降4.8%。
2014年国家主要从七个方面切实推进节能低碳工作:
1、明确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目标
发布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部署我国2020年前应对气候变化总体工作。提出我国2020年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明确2030年低碳发展主要目标和路线图。
2、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主要推动风电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继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节能改造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清洁生产。
3、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在6个省和36个城市开展低碳省区和城市试点,探索在不同地区尽快达到碳排放峰值的有效路径。选择55个园区开展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在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启动14个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工程。
4、加快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
在北京、上海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截至2014年底,7个省市试点累计成交量约1568万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金额近5.7亿元。印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
5、推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多边进程
认真做好联合国气候峰会相关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推动达成2015年协议注入新动力。推动中美共同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宣布各自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目标。
6、开展国际交流和南南合作
推进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培训,推广绿色发展技术。搭建南南合作宣传合作平台。开展建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的前期筹备工作。
7、加强宣传引导和公众参与
组织举办“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4年度报告》,组织开展联合国气候变化利马会议“中国角”边会活动,开展“低碳中国•院士专家行”活动。
2015年国家主要从六个方面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
1、强化节能减碳目标责任
把能源消耗、碳排放强度、非化石能源占比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
2、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建立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及强度“双控”制度。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提高天然气比重,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3、深化试点示范
制定并完善支持试点示范的产业、财税、投融资等配套政策,深入开展低碳各项试点示范研究,提出相应的建设规范和评价标准。逐步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和立法体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建成全国碳交易市场。
4、推动达成2015年协议
我国将于今年上半年提出2020年后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积极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会议如期达成协议。积极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推动各方加强行动、携手合作,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5、推动达成2015年协议
继续加强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务实合作。启动建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
6、倡导绿色低碳消费
运用价格、税收、标准标识等手段,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绿色低碳产品、新能源汽车,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集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让节能低碳行动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