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内江供电公司志愿者们走进校园宣传电力知识
国网内江供电公司:政企合作防外力破坏 护电网平安
去年5月29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历经6年、10多次修改的四川省首部地方电力立法《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正式通过,并于去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新颁布的《条例》,针对特高压、风力发电等项目作出了明确的保护规定,填补了各电压等级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的空白。此外,《条例》中还强调了规划衔接,新建工程不得妨碍电力设施。它规定,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并与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
电网受损被盗直接经济损失12.54万元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的正式实施,实现了电力地方法规的“零突破”,对保障四川电力持续健康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内江市东兴区东兴街道、西林街道、胜利镇、田家镇、高粱镇、白合镇、永福乡等地先后多次发生破坏、盗窃电力设备案,被盗变压器达十余台,造成停电138小时,损失电量1469千瓦时,影响7个乡镇街道村户641户,直接经济损失12.54万元。
一个地区的电网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及民生改善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切实维护供用电秩序,保护电力设施,2014年6月,内江市公安局与国网内江供电公司联合成立电力警务室,派驻专人执法护电。
截至目前,电力警务室已协调督办了电力设施盗窃案11起,打击10人,追逃3人,查出窃电事件6起,追回损失50多万元。
防外力破坏护电网平安
“你用电,我用心”,长期以来,国网内江供电公司全力打造内江电网安全用电环境。特别是自2014年12月以来,该公司通过内江各大主流媒体、公司官方微博等载体,采取播放视频、发放资料、张贴海报等方式,向内江全市人民宣传《条例》,并以此为契机,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依法保护电力设施,打击窃电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去年12月4日,我国首个宪法日,国网内江供电公司在各区、县开展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宣传册、实用扑克等资料,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相关电力法规,吸引了大量行人驻足围观。
国网内江供电公司志愿者们还多次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电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江供电公司以一个先行者的姿态,努力为内江经济社会发展筑“站”铺“网”。但是,不法分子的破坏、自然灾害、野蛮施工等因素的破坏,造成中断供电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威胁群众生命安全。解读
填补省电力地方法规空白
1月上旬,内江市人民政府组织内江市电力隐患整治专项督查组对东兴区、资中县、隆昌县等地进行涉电安全隐患整治专项检查,查看了35千伏字眼3号—4号杆塔下的违章建筑和因外力破坏形成的孤塔等多处现场,要求做好涉电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据悉,《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主要由总则、电力设施保护、供用电秩序维护、电力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52条组成。
该《条例》从10月1日起施行,实现了四川电力地方法规的零突破,这是四川省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大力推进“法治四川”建设的一项重大立法举措。
《条例》第十条规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包括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发电设施附属设施保护区、风力发电保护区。其中,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明确: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据悉,《条例》针对特高压项目作出了明确的保护规定,填补了各电压等级特高压电力线路的空白。在这些保护区内,禁止堆放谷物、草料、垃圾和易燃物、易爆物等;禁止烧窑、烧荒、燃烧香蜡纸钱;禁止兴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增加建(构)筑物高度;禁止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林木。
王春香 刘进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罗尹(受访者供图)
对于已经种好的林木,《条例》规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林木的产权人应当适时对林木进行修剪,保证林木与架空电力线路等电力设施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