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将太阳能电力销售给全国输配电公司 (NTDC)下属中央电力采购局的指导方针。
根据这一规定,巴公司可以将132伏或以下,或包括11 kV及以上的任何电压等级的电力出售给一家配电公司。NTDC需负责220 kV及以上电压的并网设施, 而配电公司负责132 kV或以下电压等级的设施。
根据国家电力监管机构NEPRA网站的信息,巴政府在1月21日的声明中已设定了一个范围在1-10兆瓦光伏电站的前期太阳能电价,总计为50兆瓦。有六个项目获得了前期电价的保证,总容量为47.56兆瓦。
这一决定起源于旁遮普省的一座1 GW太阳能公园。在第一期100兆瓦设施完工后,省政府要求NEPRA宣布对此类规模太阳能项目的前期电价,随后,信德省政府也要求其宣布其他各种容量的前期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