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水利改革 适应发展新常态
——内蒙古开展水权转让工作综述
在水利部和黄委的大力支持下,内蒙古从2003年开展黄河流域水权转让试点工作。全区水权转让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盟市内水权转让阶段;第二阶段为跨盟市的水权转让。
目前,盟市内水权转换进展总体顺利,解决了50多个工业项目用水,为沿黄灌区筹措了30余亿元节水改造资金,取得了“多赢”的效果。通过水权有偿转让,形成了以工业发展反哺农业,以农业节水支持工业发展用水,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走出了一条成功解决干旱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用水的新路子。
从2003年开始,开展了黄河流域水权转让试点工作,总体工作进展总体顺利。
2006年以前,黄委会批复鄂尔多斯市6个项目,即达电四期、鄂绒电厂、亿利PVC项目、准旗大饭铺电厂(一期)、魏家峁电厂、新奥化工项目,转换水量为0.7748亿立方米,总投资为4.05亿元。到2006年底,这6个项目水权转换项目中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已经全部完成,共完成鄂尔多斯市黄河南岸灌区126公里总干渠的衬砌任务,并对1万亩农田的干支斗农毛渠道进行衬砌改造。鄂绒电厂节水改造工程和取水工程分别于2007年和2006年通过水利厅和黄委的验收和核验。
在总结上述6家工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分别实施鄂尔多斯市政府提出统一组织节水工程的建设,从过去的“点对点”方式改为“点对面”。 2007年底,该项目节水工程已按照批复实施完毕,共完成投资3.15亿元,衬砌总干渠7.33公里,分干渠19.8公里,支渠137.52公里,农渠708公里及配套建筑物等,单方水工程造价约为6.01元。
鄂尔多斯市水权转让一期节水改造工程已完成,累计完成投资6.9亿元,转让水量1.3亿立方米。鄂尔多斯水权转让二期工程转让水量约1亿立方米,节水改造工程已完成工程总投资的70%以上,计划2014年年底全部完成。
为了进一步调整自治区黄河流域用水结构,早在2006年,自治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黄河用水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拟从河套灌区调整3.6亿立方米引黄水量,用于沿黄5盟市工业发展的后备水源,此引黄指标需通过水权转换方式取得。
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京津冀地区对清洁能源需求的加大,沿黄工业项目需水大幅度增加,据统计,仅鄂尔多斯市目前因无水指标而无法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达300余个,需水达5亿立方米左右。通过近年盟市内水权转换试点工作,除河套以外,其他灌区的节水潜力已经不大。河套灌区引黄用水量占全区引黄总量的80%左右,其灌溉水利用系数不足0.40,用水浪费严重,节水潜力在10亿立方米左右。
2014年4月,黄委批复了《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企业投资河套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以及整合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的投入,2020年以前完成河套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节水量10亿立方米左右。
今后,自治区水利厅进一步探索将河套灌区水指标分配到户、秋浇灌溉制度改革等模式,推进水权转让工作更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