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天津市红桥区水环境保护工作,严防饮用水源、景观河道及各类水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于近日对我辖区内主要河道水体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制定四项措施预防水环境污染。
一是加强对红桥区内主要河道水体的巡查工作,对水体附近的污染源单位认真检查,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加强对本辖区内医院等存在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大对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检查的力度,强化对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凡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单位,必须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如发现停运现象,要依法从严处罚。
四是储存、运输有毒有害化学品,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避免造成水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