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权交易是发展低碳经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2015年,我国将在所有省市全面开展碳排放交易,建立统一的交易市场。各城市尤其是已经开展试点的城市,如何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笔者结合四川省广元市的探索和实践,探讨如何搭建先试先行的碳交易体系,进一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
通过大量探索和尝试,广元市已经具备了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有利条件。一是保障要素完备。成立低碳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于2011年成立市低碳发展局。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推广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编制完成《“十二五”低碳经济发展规划》。举办低碳重建与企业发展国际论坛、四川广元科技成果转化及低碳发展技术合作对接洽谈会等。
二是碳汇资源丰富。截至2013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4.3%,在全国36个低碳试点省市中名列第十。能源资源丰富,天然气储量进入全国前五名,全市城镇气化率已达78.5%。水电资源充沛,目前全市水能资源已开发利用200万千瓦,占可开发蕴藏量的68%,年减少CO2排放575.4万吨。巨大的碳汇储备将为全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是碳交易经验丰富。2010年~2011年,相继实施或者申报总额达1.75亿余元的项目,包括与美国环保协会合作开展的5万吨农村测土配方施肥温室气体减排及交易项目,交易金额25万美元。与世博会合作开展“绿色出行”碳中和项目,出售3.6万吨碳指标,并发行全球首款世博绿色出行低碳交通卡。向广州亚运会提供碳中和指标1万吨,用于羊城通低碳交通卡等。这些为搭建先试先行的碳交易体系提供了宝贵的项目开发经验和交易经验。
四是后发优势渐显。广元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正处于从工业化和城市化初期加速向中期迈进发展阶段,经济模式和工业体系尚未完全定型,但拥有丰富的天然气和水能资源,产业向低碳经济调整和转型具有成本低、阻力小、动作快的后发优势。
笔者建议,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广元可以从以下方面进一步进行探索。
一是继续积极申报CDM项目。目前广元尚未列入碳交易试点城市名单,而且碳交易各项法律法规尚未制定,碳排放总量目标确定、碳指标分配及监管机制建立等工作尚未展开。在直接开展碳限额交易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建议重点针对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小水电项目等清洁能源的巨大碳汇潜力,积极争取申报CDM项目。
二是积极探索发展碳汇金融。尽管碳排放权是一个虚拟概念,但中国银行、深圳银行推出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理财产品、受托管理碳基金、碳保险等业务,深受市场欢迎,预计未来将会出现较大发展。广元可以整合有限的金融机构,在参与托管碳基金业务、碳保险业务上进行有益探索,为企业提供节能减碳技术资金支持,解决其融资困难。
三是积极探索企业间的碳交易试点。国家相关部门曾下发文件,要求尽快完善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为实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等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广元在开展好对24家重点企业单位温室气体核查工作基础上,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具有代表性和条件较好的企业开展企业之间碳交易试点,将一定的碳排放量指标无偿分配给试点企业。分配的同时,可以规定一个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试点企业之间只能通过自身节能减排或者购买碳配额来抵消其超额的碳排放量。
四是积极探索自愿节能减排市场。根据文件精神,2015年将在所有省市全面开展碳排放交易,届时所有被纳入强制减排的企业单位将得到规范管理。未被列入强制减排范围的企业将成为潜在的碳排放增长点。为此,广元可以充分利用自愿减排市场和强制减排市场的互补关系,将未被纳入强制减排体系的企业纳入自愿减排交易体系进行碳资产管理,使其承担减排责任,熟悉交易规则,为以后更好适应减排市场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