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布新年第1号文件,就企业融资、税收、用工保障等提出7项扶持措施,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例如,在企业融资方面,为优化整合融资担保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福建将从省级财政“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连续4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与国家补助资金共同组成5亿元规模的省级代偿补偿资金,对省级再担保机构进行代偿补偿。
福建出台“1号文件”
七措施扶持小微企业
福建省发布新年第1号文件,就企业融资、税收、用工保障等提出7项扶持措施,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例如,在企业融资方面,为优化整合融资担保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福建将从省级财政“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连续4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与国家补助资金共同组成5亿元规模的省级代偿补偿资金,对省级再担保机构进行代偿补偿。
在税收方面,福建将设立多条细则,对规定纳税期内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和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人提供税收减免优惠,减少企业负担。
晋江石狮出台“意见”
力挺纺织鞋服业发展
根据省、泉州市两级工作部署,结合本地纺织鞋服企业实际情况,石狮、晋江分别出台《关于支持纺织鞋服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与《关于促进纺织鞋服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细化强化帮扶力度,促进纺织鞋服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石狮《意见》详细规定了开展纺织鞋服产业升级三年跨越行动、大力提升纺织鞋服企业生产能力、力推纺织鞋服产业商业模式创新、创新金融手段支持纺织鞋服产业、发挥人才资源再造产业优势、建设完善的纺织鞋服产业公共服务体系等六大方面18条政策。
晋江《意见》则由“帮扶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支持企业抱团开拓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创新活动、推动企业产能融合对接及其他事项”等五个部分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