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但长期以来,由于存在管理主体缺位、重建轻管等问题,一些塘坝、沟渠处于荒废状态。一些读者来信认为,应调整水利投资结构,对农田水利建设增加投入,特别是要增大对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投入,让农村小水利工程惠及千家万户。
要建好更要管好
近年来,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工程建设速度不断加快。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一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管护主体缺乏、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工程使用寿命和工程效益的发挥。
一是小水利工程投资渠道不科学。小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主要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渠道安排。真正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资金数量较少,资金管理在基层建设中难以统筹使用。加之规范的大工程施工队伍不愿干,小建设队伍招投标书都不规范,施工管理无资质,不能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作用难发挥。
二是小水利工程管理跟不上。国家投资建设完工验收后,由开发办移交给乡镇政府,虽然所有权明晰,但工程的管理与使用主题不具体,重建轻管现象突出。部分农田水利工程建好后处于“没有机构管,没有人员管,没有经费管”的“三无”状态。
农田水利工程不仅要建好,更要管好、用好,使之长期发挥效益。对此,一是尽快制定出台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条例,明确各类投资渠道和投入方式兴建的“小农水”的产权划分,确定产权、经营权与管理权。二是培育发展小型农田水利管护模式,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地发展农田水利合作社、大户承包及家庭农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等管护模式,并给予政策倾斜和经费扶持。三是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由工程受益者适当筹集,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规范监督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山东省临沭县 李长瑞)
因地制宜搞建设
农村小水利工程,在雨水丰沛时能及时蓄水,干旱少雨时能随时供水,对于发展农业生产,确保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由于水塘、水坝、机井、小水库等小水利工程所有权归属不明,加之缺乏资金投入,部分农村水利设施长期无人管理,使部分小水利工程丧失了蓄水、排水、供水等功能。
笔者认为,应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农村小水利建设。一是地方政府在农村水利建设上,应做到抓大不放小,将水塘、水坝、小水库等小水利建设纳入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因地制宜抓好实施。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小水利建设的引导,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应用。
二是明确农村小水利设施产权,落实管理责任。对农村小水利设施实行“谁建设、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对其他有需求的,可实行有偿使用,并按照当地水资源状况合理收费,发挥小水利应有作用,提高建设和管理者的积极性。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小水利建设。地方财政应拿出一部分扶贫资金来支持小水利建设,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和贷款贴息,引导更多资金的投入,通过财政补贴,提高农民小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同时金融部门也应积极予以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支持,解决小水利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发挥信贷资金的保障作用。
(河北省承德市 尹玉玲)
抓住冬修好时机
水利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是保障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要改善农田水利条件、改善农村河道环境,保证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应抓住冬春农闲有利时机,扎实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会战,把这一惠农利民的好事做好办实。
一要围绕“美丽农村、生态家园”的目标,坚持立足高起点,着重抓好河道疏浚整治、田间水系完善和圩堤加固达标建设,调动各方力量,筹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要素,加大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力度。
二要以河道清水工程为抓手,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先行,分期实施,逐步推进。对重点区域重要骨干河道进行疏浚整治,加快农村河道全面疏浚治理和水环境治理整体推进。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大力开展田间排沟全面疏浚清理、防渗渠维修和圩堤加固达标建设活动,彻底改变农村水利的落后面貌。
三要着力保障工作成效。坚持一手抓责任落实、一手抓督查推进,把乡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到每个水利重点工程,坚持常态督查、动态考核,做到督查实打实、考核硬碰硬,确保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追究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