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 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7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指出,“领跑者”制度将在用能产品、高能耗行业、公共机构三类开展,其中用能产品类别中,变频空调、电冰箱、滚筒洗衣机、平板电视等家电产品将率先 实施“领跑者”制度。
据了解,能效“领跑者”产品的入围采用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方式。这也就意味着,企业不采取申报的就不可能进入目录。
《通知》还明确规定,申报产品需要六大基本条件:
1、能效水平达到能效国家标准的1级能效以上,且为同类型可比产品中能源效率领先的产品;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提高。
2、采用先进高效的节能技术和零配件,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能耗较低。
3、产品获得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国家认可实验室的第三方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4、产品质量性能优良,近一年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
5、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
6、生产企业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的独立法人,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诺“领跑者”产品在主流销售渠道正常供货。
《通知》表示,将采取定期发布的形式发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公共机构名单,其中关于家电能效“领跑者”的目录每年发布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