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安排,2015年国家能源局将出台多项能源产业政策,包括电力十三五规划要求、煤电升级改造、煤化工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煤炭科学发展等方面。
具体包括:
一、出台《关于“十三五”电力规划的原则要求》
目前,是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关键时期,电力发展规划是重中之重,这个文件要求规划编制过程中,突出统筹电源与电网发展,煤电与清洁能源发展,发电与调度,各类电源基地布局与重要电力通道布局。
二、出台《关于鼓励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的若干意见》
文件出台目的是,对于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省(区、市)和发电企业要给予有效的激励,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要给予约谈,特别差的要采取项目限批等措施。
三、出台《关于支持浙江省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的若干意见》
浙江列入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名录,国家能源局将其赋予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和生产革命的意义。国家能源局将给予大力支持,并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推广。
四、出台《关于有序开展煤制气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稳步推进煤制油产业化示范的指导意见》
国内煤制油气仍然坚持“清洁高效、节水环保、合理布局、示范先行”的发展原则,严禁非示范项目擅自违规开工建设,防止“一哄而上”和无序低效污染发展。
五、下达“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组织实施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制定和实施2015年光伏发电年度规模计划。
六、出台《关于煤炭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
七、出台《关于能源简政放权配套措施的若干意见》
2014年能源局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17项,占国家能源局原有审批事项的68%,超过审改办要求比例(50%)18个百分点。若干意见的出台,目的是放权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实、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