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电力公司透露,该公司完成电网“十三五”规划报告,形成主网架、配电网及农网、通信网和智能化5个专项报告;特高压电网建设纳入吉林省“十三五”电网规划……随着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方略和行动纲领,再加上时值“十二五”末,各地电网企业纷纷开始编制“十三五”规划。
众所周知,“十二五”期间,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在能源领域出台了多项规划,但由于雅安—武汉特高压交流工程等多条特高压项目因意见分歧及审批被搁置,致使“十二五”电网规划未能出台。同时,由于特高压争议,国家电网公司“十二五”电网发展规划、国家电网发展规划(2013—2020年)虽已上报,也没有批文。相比之下,2013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南方电网发展规划(2013-2020年)》,被业界认为是国内首个“十三五”电网规划。究其原因,南方电网是区域电网,且没有提出建设特高压,规避了分歧。
因此,对于各地正在编制的“十三五”电网规划,业界专家建议,规划编制对于焦点问题不能再沉默对待。如对国网公司规划的西南、西北、东北三送端和“三华”—受端的四个同步电网格局等焦点问题应有明确态度。同时,与制定“十二五”规划不同的是,为保证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规划衔接,“十三五”省级能源规划必须上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不再直接审批企业报送上来的规划,而是组织专家团队讨论成熟后,由国家能源局统一发布,以明确国家规划的属性。
自2013年3月以来,国务院多次要求简政放权,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要求:“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因此,市场起决定作用,就意味着政府要转变职能,改变逐项审批的做法,国家能源局不再直接审批企业报送规划的做法正符合这一要求。因此,电网规划中,有些需要企业做,有些需要政府做,但在经济性、安全性的问题上,企业永远是第一责任人,规划应尊重企业投资的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