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0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常务会上了解到,山东将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遏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的势头,努力打造全国领先的营商环境。
除依法授予地方的税政管理权限外,税收政策管理权今后全部集中在中央。各级各部门今后一律不得违规或越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不得突破国家统一的税收制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缓征收费基金;严禁低价、零地价出让土地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严禁违规对排污企业减免或缓征排污费等;严禁低价转让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股权以及矿产等国有资源;严禁违规减免或缓征企业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严禁擅自降低企业缴费费率或调整缴费基数。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坚决取消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补、减免土地出让金等违规制定的优惠政策,逐步规范代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水电价格优惠、以奖励补贴等形式吸引企业落户或缴纳税费、对部分区域实施的地方级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等其他优惠政策。
近期,山东将在全省集中开展税收等优惠政策专项清理排查工作。实行优惠政策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