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推动 持续升温
尽管在污水、垃圾等领域,早已有了政企合作模式的实践,但PPP从未像今年这样得到了从决策部门到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政策密集发布,试点快速推进。由于地方政府普遍面临债务风险和融资困局,其对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意愿非常强烈。
在财政部力推下,今年上半年,哈尔滨和洛阳被列为PPP试点城市,已经通过多个项目先行实践总结经验;而黑龙江、河南、浙江、湖南、福建、上海等多个省(市)也开始密集展开调研,着手筹备项目。
多项政策大力推动
2014年9月,中央对“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报告做出批示,财政部随即下发《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76号文),获得业内好评。专业人士认为,文件对PPP项目的实际操作将产生积极、正确的推动作用。
10月2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43号文),由平台公司举债,投向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准经营性项目的债务,可将债务和资产打包,由地方政府或平台公司作为主体进行PPP社会化运作,引入社会资本,化解债务风险。
在其后国务院于10月24日召开的常务会议,强调要大力创新融资方式,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使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相辅相成。《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60号文)颁布后,在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领域引入PPP模式被认为是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方式吸引社会投资的有效手段。
12月4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同一天发布3份落实PPP的文件。财政部还公布了首批30个PPP试点项目,总投资规模约为1800亿元,涉及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治理、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显示了政府推动PPP模式的决心。
公布文件不到10天,就迎来了第一个落地项目,由住建部和财政部共同主导的首个PPP项目签约。这个被称为“池州模式”的安徽池州污水处理项目,以混合所有制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了市场竞争的因素,努力实现社会资本和政府补贴的有效结合。“池州模式”实行厂网一体化的先行先试,也将为各地提供经验。
同时,财政部专门成立了PPP指导机构。继今年5月成立PPP领导小组后,又在12月成立PPP中心,主要承担政策研究、咨询培训、信息统计和国际交流等职责。业内认为,这将在帮助各地培训、了解PPP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由于PPP项目涉及众多法律关系和主管单位,未来推广还需要跨部门机构协调。
实践中理性认识PPP
在中央的推动下,各地方政府也开始步入实践。河北、江苏、湖南等多省纷纷下发《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重庆、江苏、安徽、福建和青海等省(市)先后发布了首批PPP试点项目计划,均将PPP视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渠道”。
2014年12月18日,山东省对外公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3号文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这是在国发43号文基础上的第一个省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剥离融资平台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业内预计,未来数万亿级规模的项目将引进社会资本,而PPP也将成为继土地财政、融资平台之后新一轮地方基础设施资金的重要来源。
然而,随着PPP模式的“热炒”,各界对其认识也更加理性。专业人士认为,PPP模式的核心并不是融资功能,而是突出公司双方的合作,而地方在债务压力下则倾向强调PPP的融资作用,存在对模式理解的偏差。此外,推动PPP发展的各部门未能统一认识,沟通不足将容易导致地方在使用PPP模式时产生混乱的局面。
2015年,将是PPP模式的真正实践年,试点项目将陆续落地,其效果如何,能否实现真正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还值得期待。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环境保护部从十几年前就开始推行第三方治理,但由于当时并没有形成更为广泛的共识和政策导向,推进工作非常缓慢,在地方的实践中也遇到不少障碍。然而,自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被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这项环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逐渐引起各界重视。
治污、监管、产业发展一举三得
第三方治理的推广,明确了“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的理念。工业企业为治理设施找 “管家”,将自己不熟悉的治污交给专业公司,专业的公司做专业的事,更加有利于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
一方面,排污企业由于采用专业化治理降低了治理成本,提高了达标排放率;另一方面,政府执法部门由于监管对象集中可控而降低了执法成本;此外,还刺激了环保企业和产业发展,可谓一举三得。
得到政策层鼓励与支持
今年,第三方治理不仅得到环境保护部的重视和推广,也得到国家层面和其他部委如国家发改委的支持。
今年上半年,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方案建议,提出通过设立500亿元规模的国家环保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拓展融资渠道等多项有力措施,促进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产业发展。
10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得到正式明确,鼓励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
11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同时,建立重点行业第三方治污企业推荐制度。
一系列动作表明,环保产业界一直在呼吁推动工业污染治理第三方运营的进程,已得到国家层面和环境主管部门的肯定和鼓励。
各地开展广泛探索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专业化模式也在各地、各工业行业兴起。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一项统计显示,浙江省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后的达标排放率可达70%~80%以上,有的甚至可达到90%以上,与污染企业自行运营相比,达标率提高了30%~50%,运营成本节约了10%~20%。天津滨海新区在全国率先引入第三方治污模式,专业化治污公司作为治理工业污水的主体,治污水平提高的同时能耗下降了1/3。
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也已经开始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上海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上海市环保局也推出了关于《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方案(2014~2015)》的通知,明确了推进此项工作三步走的节点目标:2015年年底前,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试点工作。
政策导向 渐渐清晰
政府购买
从理念到实践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政府要购买公共服务产品,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环境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正在进入政府采购的清单。
近年来,环境服务业已受到环境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相关政策和实践,政府购买环境服务也被列为环境保护部今年的重点工作。
环境保护部科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推动环境服务业发展的主体之一,政府可以从购买环境服务的内容和引导产业的相关政策入手。比如,环境服务的投融资、环境服务收费、消除条块分割、打破行业壁垒、税收、建立企业提供环境服务的考核机制等方面的政策,都可以激励企业投身环保产业并提供优质服务。
2014年4月4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同意开展环保服务业试点的通知》(环办[2014]377号)。其中,公布了19家环境服务业试点单位,分别针对不同领域开展环境服务工作。除了被纳入试点的企业,在政策的推动下,不少治理企业开始对政府采购环境服务跃跃欲试。
这也给政府带来了考验,在遇到环境问题时,政府不能大包大揽,不仅要敢于“找医生看病”,还要在采购环境服务的过程中坚持性价比最优原则。
政府购买环境服务改变了以往将资金直接支付到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做法。为确保环保资金发挥实效,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上半年开始起草《政府采购环境服务指导意见》,将许多环境公共服务项目纳入地方政府采购,并一律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环境服务模式的转型,有望迎来环保产业新的时代。
据悉,环境保护部还起草了《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指导意见》,正在向地方征求意见。同时,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在地方已经开展试点。
在环境保护部的推动和规范下,政府采购环境服务的内容和产业引导政策有望明确。而由“过程买单”转向“见效付费”转变,将帮助政府更加合理地使用财政资金,同时可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环境服务领域,放大财政环保投入资金的作用。
实际上,政府采购环境服务、引入综合环境服务商,在一些地方已经初见成效。江西省新余市在成为环境保护部环境服务首个试点市后,面对区域流域性综合治理方案、资金、效果的目标和压力,选择了向系统的、综合的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和社会化服务模式改革寻求答案。
而在河北省肃宁县,综合环境服务商的引入,专业化的服务降低了园区的环境风险,使裘皮工业园区在严格实施环境排放标准下迎来了发展生机。
在企业眼里,综合环境服务商是服务者,为企业提供各种环境技术咨询服务,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难题;在环保部门眼里,综合环境服务商是协管者,协助环保部门掌握了解企业的排污状况,为环境管理出谋划策。相关各方形成了很好的协作关系,实现了共赢,避免了有些地方出现的相关各方互相不信任、互相防范、弄虚作假、严重对立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