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东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向媒体公布了水环境以及空气质量监测方案,该市环保和水务部门对全市所有镇街的水、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作为环保责任考核的依据。其中,全市设有36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包括13个自动监测点和23个手动监测点。各镇街辖区范围内承担供水功能的河流、水库均纳入水环境监测考核范围,河流监测频率为每月一次,水库每季度一次。
昨日,广东东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向媒体公布了水环境以及空气质量监测方案,该市环保和水务部门对全市所有镇街的水、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作为环保责任考核的依据。其中,全市设有36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包括13个自动监测点和23个手动监测点。各镇街辖区范围内承担供水功能的河流、水库均纳入水环境监测考核范围,河流监测频率为每月一次,水库每季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