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环保、公安两部门日前针对冬季燃煤使用量增加和辖区内厂矿企业较多的实际,集中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冬季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主要包括,重点燃煤废气排放企业,露天非煤矿山和以石灰石等矿石、灰渣为原料的加工生产企业,有危险废物产生的化工企业,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企业,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企业和“新六小”企业以及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淄博市公安机关将严查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有毒物质;盗窃和故意损毁、闲置、拆除防治污染设施或者使防治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特别是夜间停用防治污染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篡改、伪造在线监控设施数据等11种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淄博市公安机关共立案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案件88起,刑事拘留112人,取保候审43人,逮捕18人,判决11人,治安拘留8人,有力震慑了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