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推进会上,菏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局长杨继香就开发区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讲了三点意见。
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杨继香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副市长黄秀玲、市卫计委主任闫传银等同志多次协调召开医疗废物处置专题工作会议,作了批示,提出了重要指导性意见,为我市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建成,填补了我市危险废物实现集中处置的一项空白,既保护了环境、保护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又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起到了关键性的推动作用,意义十分重大。
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突出重点,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杨继香表示,为确保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顺利进行,市卫计委印发了《菏泽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管模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菏卫医发【2014】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处置医疗废物的通知》(菏卫食监发【2014】21号),明确了目标任务、规范化处置范围、原则及工作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规范化处置医疗废物法律法规,从菏泽市城区开始,逐步过渡到八县一区,使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置目标。
加强领导,确保集中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杨继香强调,医疗废物规范化无害化处置工作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做实做细,为构建和谐平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