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金融家报》日前报道,10月31日墨西哥官方公报发布了有关能源改革的25部实施细则和法令,自此墨西哥能源新模式的“大楼”全部建成。
(一)新出台的9部实施细则针对以下法律:地热能源法、油气法、油气收入法、电力工业法、墨西哥石油法、油气法第三部相关活动、国家产业安全和油气领域环境保护署内部工作、能源部内部工作、联邦电力法。
(二)16个法令对原有法规做出修改、补充和删除,涉及的法规包括:
设立墨西哥石油局并列为非直属机构;
关于林业可持续发展总法的实施细则;
自律类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和监管总法实施细则;
评估类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和监管总法实施细则;
生态整治类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和监管总法实施细则;
预防和垃圾整体管理总体实施细则;
矿业法实施细则;
农村、国土和城市发展部内部工作实施细则;
财政和公共信贷部内部工作实施细则;
公私合营法实施细则;
外资法实施细则;
联邦预算和财政责任法实施细则;
空气污染预防和控制方面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和监管总法实施细则;
排放登记和污染传播方面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和监管总法实施细则;
经济部内部工作管理细则;
环境和自然资源部内部管理细则。
此外还就清洁能源认证标准及取得程序做出规定。
(三)自官方公报发布次日起90个工作日内将公布合同格式和商签操作方式;能源部将发布第一个五年计划,对2015年一季度进行第一轮招标作出规定。
(四)电力方面,扩大和发行国家输变电网的最初规划应在2015年4月提交能源部,能源部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发布第一个国家电网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