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合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规范轨道交通乘客信息系统运营、建设、改造等过程,建设结构清晰、分工明确的轨道交通乘客信息系统,日前,北京市交通委出台了《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信息系统应用规范》,以提高轨道交通乘客信息系统建设实施管理水平、降低总体建设及运营成本,为乘客提供规范统一的信息服务。
《应用规范》是在遵循国家规定交通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广泛开展调研、借鉴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总结我市轨道交通乘客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充分考虑网络化运营发展和技术趋势的基础上,综合编制而成。
《应用规范》分为《业务规则》和《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了乘客信息系统的系统架构、接口及处理流程,其中业务规则规定乘客信息系统的业务规则和流程,技术规范规定系统建设与实施标准。
规范明确要求,一是既有线路乘客信息系统的终端显示界面应按照《业务规则》中关于终端界面显示的要求进行整改;二是对于多线路共用乘客信息系统(MPIS)建设完成之前的在建线路,乘客信息系统终端显示界面应按《业务规则》中关于终端界面显示的要求建设,并预留接入MPIS及TCC-PIS条件;三是对于MPIS、TCC-PIS建设完成的新建或改造线路应完全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