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后,11月1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
大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共同创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大会选举出由205名委员、171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出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30名。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杨传堂当选中央委员,交通运输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民航局局长李家祥,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李建波当选中纪委委员。
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大会批准胡锦涛同志代表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决议指出,报告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大会认为,报告阐明的大会主题对我们党带领人民继往开来、奋勇前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充分肯定了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决定这一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大会认为,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大会一致同意在党章中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大会要求全党同志更加深入地学习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