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大力推进国家大型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根据规划,明年2月第一批试点地区启动交易,明年年中前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并适时进行推广。
近日,新疆发改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按照建设国家“三基地一通道”部署要求,结合疆电外送通道及疆内用电市场需求,新疆太阳能发电将重点打造“两大基地,四大集群”,建成我国大型太阳能发电综合应用基地和外送基地。
根据《规划》,加快推进国家大型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依托疆内750千伏电网、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及其他能源利用形式,加快南疆、哈密、吐鲁番、准东、博州等区域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重点打造“两大基地,四大集群”,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
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支持在已建成且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大型公共建筑及仓储设施屋顶、采煤沉陷区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在吐鲁番、阿勒泰等地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运行示范工程,积极推动新能源微电网,因地制宜创新各类“光伏+”综合利用商业模式。
《规划》还提出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以光伏扶贫带动脱贫致富;加快推进太阳能产业技术进步与创新,支持金风科技、特变电工等企业与沿线及周边国家开展重点项目合作。
新疆规划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确保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