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废旧物品的绿色回收利用上,政府及其部门、制造商、行业协会、再生利用企业、媒体与消费者等,按照职能与分工都应该承担自身的应有责任。
一、政府的责任
建立健全绿色循环回收利用的制度体系,包括政策、法规和监管体系。美国有《资源保护与回收利用法》,德国有 《包装废弃物管理办法》(1991)、《包装回收再利用法》(1997)、《报废汽车条例》《电子垃圾条例》《电池条例》等,日本有《能源保护和促进回收法》《包装再生利用法》。
完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颁布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政策法规日益完善,其行业多渠道、规范化回收的规模效应、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已经显现,但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严明生产者责任。瑞典议会1994年通过《瑞典转向可持续发展》提案,首创了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者延伸责任制”。改变了传统的末端治理方法,明确所有生产、进口包装和包装产品以及销售包装产品的企业,必须承担回收利用包装的义务。“如今早已从最初的产品包装,扩大到废纸、废旧轮胎、报废汽车和废电子电器产品等。从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直至消费的全周期,企业都要承担环保责任,并从税收政策中获得汇报”。
工信部2015年启动了电气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2016年8月,出台了配套 《中国制造2025》的 《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 (2016-2020年)》,明确指出将重点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整体拆解与多组分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6年12月,国办印发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国办发〔2016〕99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将“绿色节能”作为快递业发展目标之一;国家邮政局2016年出台了 《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实施方案》,到2020年基本建成社会化快递包装物回收体系。快递业包装标准大多数为非强制性标准。以上问题,执行难困境依然需要全力突破。
清理整顿规范市场。 2017年8月19日,环保部联合发改委等五部委印发《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开始清理、整顿、规范废旧物品回收及其再生利用市场。如何建立规范、有序、良性竞争、可持续的、有效的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市场,任重道远。
建立产品电子编码制度。电器电子、电池、废旧汽车及其零配件、产品外包装等有了统一编码,不仅是企业自身核算其产品生产量、回收率以及溯源的技术基础,更是落实企业生产、销售、回收、转移、处置、利用等责任的前置条件、准入条件和执法依据,有利于形成产品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监督、管理制度与回收利用体系。
完善财税、金融政策支撑体系。财政补贴到位、有效,税收优惠真实,完善相应的回收处理基金。如2015年11月,环境保护部固废管理中心与超威集团共同成立了中国环境保护基金会电池污染防治专项基金。以此支持铅蓄电池研究和废电池回收体系。利用绿色金融支撑支持循环利用优良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绿色债券,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解决这类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健全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如汽车回收需要商务、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联动,衔接汽车生产、销售、报废、回收等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完善法规、依法强化市场监管,尽快消除非法拆解市场和黑市交易。同时,完善财政、金融激励政策,积极引导报废车辆流向规范的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加工和再利用。逐步建立起有着部门牵头抓总与其它部门分工、协作,权责匹配、权力链与责任链和产业链与监督链有效衔接的执行与监管体系。
二、企业的责任
承担起生产者责任。绿色设计。针对产品的绿色设计,节材、节能、可回收再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浙江天能集团不仅引进意大利铅蓄电池回收再利用先进技术,而且自主创新的纯氧助燃、精炼保锑、专利合金配制等技术,提取再生铅的生产成本比原生铅低38%,能耗仅为原生铅的25.1%。目前,废旧电池金属回收率可达99%以上,塑料回收率达99%,残酸回收率达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8%,打造了一个闭环式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电子电器产品组成成分复杂,由生产者承担回收乃至无害化处理主要责任是国际通行规则。工信部等四部委2015年6月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方案》(工信部联节函〔2015〕301号),明确生产者在电器电子产品设计、生产、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全生命周期具有主导作用,承担应有的责任。 2016年2月该四部委又确定了长虹电器等15家企业和2家第三方机构首批试点名单。苹果废旧手机是在门店回收。在德国,只有标明能够被回收和报废日期的电池,才能在市场上出售,消费者可以将使用过的各种类型的电池交送商店和废品回收站(都无条件接受),然后送到处理厂进行无害处理。日本由零售商统一负责回收的制度,2013年4月日本实施《废弃小型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促进法》。我国企业回收可以形式多样,“以旧换新”,利用“互联网+分类回收+新型服务”平台,采取线上下单、线下回收等。
三、行业协会的责任
德国严格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生产者对其产生的废弃物在整个生命周期内都负有责任,许多较小的生产商和零售商要建立自己的回收处理系统困难很大。 1990年在德国工业联合总会、德国工商业协会的支持下,95家零售业、消费品和包装业的公司自发建立了绿点公司——私营、股份制、非营利性。其接受生产商和零售商(付费)的委托代收包装垃圾并再委托垃圾回收利用企业开展再生利用。
落实国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国办发〔2016〕99号)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促进行业自律,引导市场规范,建立健全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和运行机制,通过产业闭环管理,推进相关产业全产业链提升技术水平,促成资源循环高效利用。由美团外卖、中国烹饪协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与百家餐饮外卖品牌共同发起的“绿色外卖行业公约(绿色十条)”,号召“行业绿色发展、顾客绿色消费、共创绿色生活”。菜鸟网络(2016.6)联合32家中国及全球合作伙伴实施“绿动计划”,承诺到2020年替换50%的包装材料,填充物为100%可降解绿色包材。
完善便民利民的回收利用体系。搭建包括制造商、零售商、专业回收处理公司和行业协会等在内的延伸到商场、专门回收店、居民小区、校园等的回收、处置互动网络平台。制造商采用以旧换新、免费等途径回收,如苹果、戴尔、惠普的回收优惠办法,承担生产者责任。
零售商采用给予消费者积分制奖励办法进行回收。德国《电子电气设备法》(2015)规定店面超过400平方米的商家有义务在店内设置回收区域。专业回收公司连锁经营回收。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积极引导各个利益相关者依法、依规主动回收,并通过相应的信息平台广泛的进行宣传,让消费者普遍知晓如何将废旧物品通过就近、便利渠道妥善送达。
四、媒体与消费者的责任
在废旧物品绿色回收与循环利用过程中,媒体可以通过宣传普及绿色回收、循环利用知识、政策、法规等。报导先进示范企业以正面引导,曝光违规违法企业以负面约束,将激励与监督约束有机结合,促使守法企业降低运行成本,违法企业增加成本,促成该行业的良性循环与持续提升。消费者需要作好废旧物品的科学、合理分类,通过正规的回收渠道及时反馈给有关企业,以便废旧物品流入规范的绿色回收利用流程。
五、构建梯次利用体系及其产业链
在动力电池绿色利用上,制定相应技术和管理标准,引导企业生产标准化动力电池,为后续规模串联组合利用奠定基础。将其回收分类后,经过标准化、规模化组合,可用在储能、供电基站、路灯、低速电动车等,最后进入再处置体系。
在报废汽车绿色利用方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回收企业科学、规范拆解,除五大总(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成外的零部件定向销售给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再制造。这样既节约资源、提高了报废汽车的附加值,又增加了回收拆解企业的利润率,有能力用较高的价格回收更多的报废汽车,实现良性循环,一举多得。
一汽解放锡柴发展发动机再制造技术,将报废发动机经过拆解、基础件检测、修复、清洗、总装、整机测试喷涂包装等系列工序,修复如新,其成本只有新品的50%。并可节能60%、节材7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