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表示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并提出了数十条具体措施。这是我国针对新能源推广打出的“政策组合拳”之一:三类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国管局等五部委明确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7月以来,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利好消息不断传出。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上半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生产20692辆,销售20477辆,产销量超过2013年全年数量,但与同期我国1168.35万辆的汽车销售总量比,新能源汽车占比还不到0.2%,仍然面临“推而不广”的难题。这其中的原因在哪里?本次出台的《意见》能否解决这一难题?
电池技术是最大阻碍
“购买新能源汽车政府将有补贴,而电动汽车单独摇号,中签概率大。”最近打算买车的北京公务员小王倾向于购买一辆电动汽车,但续航里程不长、充电不方便等担忧也让小王难以下定决心。
有类似担忧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热情不高。以北京为例,在6月末的购车摇号中,个人新能源汽车配置1666个指标还有富余,而个人传统内燃机汽车2万个普通指标中签率则为“百里挑一”。
在上海交通大学教授黄震看来,电动汽车发展最大的阻力是电池技术不成熟,只有解决了充电时间长、行驶里程短、成本过高的技术问题,电动汽车才会迎来真正的市场。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表示,技术上来说,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是电池,国家将集中支持一些在电池行业研发实力比较强、有研究基础、近期可能取得突破的企业。工信部、发改委等部委将专门拿出专项资金,首先重点支持八个重点电池企业的发展,也欢迎各企业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只要有技术突破,都将获得支持。
在当前技术条件下,电动汽车续航里程一般在200公里左右,对充电配套设施依赖度高,配套设施缺乏是制约电动汽车发展的另一因素。为解决这一难题,《意见》提出六方面具体政策,包括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等。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大力推动充电设施建设,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在住宅小区以及超市、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探索多元化的商业模式,从而构建起便捷的充电网络。
引入民资激发活力
新能源汽车“推而不广”,除了消费者使用层面的难题外,汽车生产企业积极性不高也是重要的阻碍因素。汽车行业专家张志勇分析说,电动汽车企业希望政府提前建设成熟的充电设施,才加速电动车的商业化,因此动力不足。
面对当下尚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是激发企业积极性的突破口。在《意见》中,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服务领域,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成为业内关注的亮点。
苏波分析说,发展某一产业,要让社会资本进入,通过激烈竞争以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形成技术突破,然而,如果没有准入门槛,又可能造成产能过剩。因此,对于引进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门是开的,但要有一定条件”,必须有相关研究基础和技术人才,才能进入,避免过去倡导发展某一个产品或产业,出现一窝蜂上的情况。
近年来,不少地方出台了支持政策,但这些政策标准不一,容易形成地方保护。比如,目前列入上海、武汉等城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目录的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而北京则只有纯电动汽车。这种情况以后将得到改观。《意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
我国实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补贴政策,发布了两批累计88个示范城市或地区,而今后,国家将对这些示范城市进行动态管理,对于不能达标的,将设立“黑名单”制度。苏波表示,推广成效比较好的,中央将继续补贴支持,而如果目标总是不能实现,就可能会从城市名单中去掉,也就是被列入“黑名单”,不再享受中央补贴,同时将吸纳其他一些具备条件的新城市,以实现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