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背景
(一)节能量评估是节能业务的核心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到2020年,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比2015年翻一番。
对于节能服务产业来说,准确的评估节能量对于节能业务尤其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节能量是节能项目最重要的产出,也是节能效果量化的关键指标。合理有效的进行节能量的评估,可以帮助用能单位“看到”节能项目带来的节能效果和经济收益,增强实施节能项目的意愿,提供决策依据;还可以有助于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双方对节能量评估方法达成一致,是合同的核心条款,是减少争议的有效手段;更有利于节能项目获得融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节能项目有“看得见”的节能效果和收益,特别是“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类的绿色金融产品,要求项目有明确的节能量评估方法和可预期的节能收益。完善的节能量评估方案是项目获得融资的关键保证;同时,有效的节能量评估还是获取财政奖励的依据。
总之,开展节能量评估不仅可以明确节能效果、分享收益,维护节能服务合同中双方的合法权益、降低节能项目实施风险;还是有效增加项目第三方融资信任度的重要因素,为社会资金进入节能服务领域清除障碍,并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在我国的健康发展。另外随着节能服务在我国的蓬勃发展,国家也将逐步放宽对节能量评估从业人员的限制,允许有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也可以从事节能量的评估工作,加速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认定工作等。
通过培训,可掌握节能量评估必备的理论知识,了解节能量的评估标准、计算方法、评估的先进技术和国际通行的评估原则等。节能量的评估数据可帮助广大用能单位决策和实施节能项目提供依据;有利于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双方对节能量达成一致,减少效益分享的争议;明确和完善的节能量评估方案是项目获得融资的关键保证也是获取财政奖励的依据。
(二)碳资产管理是节能业务的延伸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3年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201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结合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低碳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温室气体排放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国家、地方、企业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确保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全国碳交易市场将覆盖电力、钢铁、化工等八大行业约7000家重点企业,排放总量约45亿吨。在国家统一碳市场建立运行后,将有更多的企业被纳入到控排体系中来,以碳资产为交易标的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千亿级,基于市场机制的碳资产管理理念将受到更多的关注,有关碳资产的市场价值将受到更多的期待。
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节能服务市场的主体参与者,为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服务的同时可以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面对新兴的碳市场商机,碳资产管理业务将是一项重要的选择。为满足市场的迫切需求,培养一批了解碳市场相关政策、掌握碳市场交易规则、能熟练使用碳资产管理相关工具的专业性人才,结合节能服务公司现有业务与碳资产管理业务,EMCA精心设计了节能量评估与碳资产管理课程。
二、主办单位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承办单位
湖南省节能服务产业联盟
三、培训对象
节能服务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主管;节能量评估公司、地方节能中心、碳资产评估机构、碳交易中介咨询机构、第三方审核机构的评审人员;用能企业项目负责人及工程师;各类型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
四、培训专家
培训的专家来自国家节能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际能效评估组织(EVO)IPMVP委员会、北京环交所、中成碳资产、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及业内知名实战专家授课。
五、培训证书
凡参加培训并合格的学员,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颁发“节能量评估与碳资产管理培训班”证书。
六、培训时间、地点
2017年8月9-11日(3天) 地点: 湖南 长沙
七、报名方式
1. 收费标准:3000元/人,会员单位20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培训期间的午餐),其他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8月4日,请报名人将报名表发邮件至:hqx@emca.cn/training@emca.cn;
3. 请于2017年8月4日前,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
户 名:中国节能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平里支行
账 号:110 060 224 012 015 035 779
4.开班前5天,请注意查收《报到通知》;
5. 为保证效果,培训班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培训部 胡秋霞 电话:010-68563886
附件1:主要培训内容
附件2:报名回执表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