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照明节能标准及规范
赵建平张绍纲肖辉乾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所)
赵建平张绍纲肖辉乾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所)
前言
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各行各业都要认真做好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工作。绿色建筑的定义: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目标:实现“以人为本”、“人一建筑一自然”三者和谐统一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实施21世纪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为此国家颁布了多项有关照明节能的法规、标准及规范。照明标准和法规是进行城市照明建设的依据。是评价照明工程设计方案是否节能的重要准则。必须按标准规范办事的原则应引起设计、建设和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
1目前国家政策、法规
(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已于2008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其中的第19条:“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等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节能灯具和电气控制装置。”
(2)2009年5月1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决定安排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支持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使用。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08.8.1)。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路灯。在用电高峰时段,城市景观照明、娱乐场所霓虹灯等要减少用电。各级行政机关、公共场所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08.8.1)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减少城市照明用电、加强照明节电管理。
(5)《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1027号财政补贴重点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它低效照明产品,主要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T5型)和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等电光源产品,半导体(LED)照明产品,以及必要的配套镇流器。国家采取间接补贴方式进行推广,即统一招标确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及协议供货价格,财政补贴资金补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