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主体工程要求通过中检,基端应达到平整、阴阳角方正平直。
2、外墙和门窗要求安装完毕并调整妥当,主体已验收合格,墙面应达到抹灰后标准。
3、施工地点环境温度和基墙表面温度不低于5℃,风力不大于4级。
4、所采取的施工保护措施,施工完毕后方可拆除。
二、材料准备
1、根据设计要求容重为18-20kg/m3符合阻燃要求的聚苯乙烯板(EPS)。
2、粘结聚苯板的胶浆及薄抹面防裂砂浆及锚钉。(以上材料在进场的同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详情请下载在登陆查看!
详情请下载在登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