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为了适应新的工作需要,帮助 所全体干部职工在短时间内掌握交通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打造一支能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门执法队伍,按照分局的安排部署, 所决定开展“储能充电”活动,对全所干部职工进行交通法律法律知识培训。
二、培训对象 所全体干部职工
三、培训时间 2009年11月——2010年3月
四、培训方式 集中学习与各股室自行学习相结合
忻州所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自行学习等方式,必要时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由各股室轮流组织,并做好相关记录、每次学习后测验题的拟定和考试,每天不少于2小时。自行学习采取相互交流学习心得为主要形式。专题讲
二、培训对象 所全体干部职工
三、培训时间 2009年11月——2010年3月
四、培训方式 集中学习与各股室自行学习相结合
忻州所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自行学习等方式,必要时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由各股室轮流组织,并做好相关记录、每次学习后测验题的拟定和考试,每天不少于2小时。自行学习采取相互交流学习心得为主要形式。专题讲座由分局安排和领导小组聘请相结合。
五、集中培训地点 所会议室。
六、培训内容
(一) 交通运输基本法律法规
(二)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
(三) 交通运输行政规章制度
(四) 交通运输路政管理
(五) 道路运输管理
(六) 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
(七)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例选编
(八) 公路路政案件办案标准与法律适用
(九) 公路与道路运输分册
(十)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疑难问题解答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忻州所成立法律知识培训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