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创模复核工作考核指标的新标准,此次复核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作为创模复核工作的重点,全市工业企业必须在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档案,达到对创模指标的有效支撑。
一、企业范围:
市域范围内县控及以上所有工业企业、所有风险源企业、纳入环境统计、污染源调查更新的所有企业、涉重金属、危化品工业企业。
二、建档要求:
根据国家创模复核工作要求,此次建档工作是对2008年、2009年、2010年重点工业企业的基础资料分年度按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建档工作的主体是企业,企业自有材料由企业收集整理后建档留存,档案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上报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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